想死,念在爷爷含辛茹苦将他养大,咬咬牙还是算了。
陆时萩把自我介绍记得牢牢的,即使他并不知道那些字该怎么写。他口中的“爷爷”,收留他的老乞丐也不知道,只是他捡到陆时萩的时候,从他身上掉出来的那一张纸就是这样写的。他不识字,就找人问,别人说了三四遍他依旧觉得拗口难记,那人于是使用了组词法,最终也成了陆时萩的自我介绍的方式。于是凭着这样的强行记诵,总算是没有丢掉自己的名字。
他会写字是不久以后。否则他可能至今不会写字,或者,可能根本活不到现在。
奇遇开始于此刻,但是当时的陆时萩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在各个小摊贩处转悠了一圈,去掉给爷爷带的部分,自己也只能吃个三分饱。他笑着接过几颗滚烫的栗子,转头就收敛了笑容将它丢进半碗小馄饨里。管它好不好吃,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何况这么烫手。疼得他笑到僵硬笑出眼泪。此时,一开始的小馄饨碗里,已经堆满了乱七八糟的食物,像是都进了人的胃里,搅作一团,谁让胃没有味觉。要饭的人不配拥有味觉,这才是他该过的生活。
他闷闷不乐地这样想着,走了个神,结果才刚走出一步就撞上了个人,他啊的大叫一声,碗里的东西泼到了对面的衣服上——糟糕!
爷爷教给他的生存之道是:无论什么时候,惹到别人了都是你错——赶紧认错!
于是陆时萩立刻欠身道:“对不起,对不起。”说罢加快脚步就要走,然而他才刚加速准备开溜,却被人一下子拎住脖子后面的衣领,一瞬间双脚离地。
他听到那人身边的人,也就是提着他的人,怒道:“死小叫花子,长没长眼睛啊?你知道这是谁吗?是当朝的四皇子!”
这句话犹如当头一棒,晴天霹雳,陆时萩面色苍白,那人用力把他摔在地上,他扑通一声顺势跪下,整个人灵魂被抽空了似的,机械地磕着头:“大人饶命,大人饶命,是我瞎了,我有眼不识泰山。”
他听到一声冷笑:“你知道皇子的衣服有多名贵吗?光是被你泼到的这点布料的价格,都是你十辈子都赔不起的!还有这条腰带,用你的瞎眼看一看,看到没有,金色和青色,你知道是怎么做的吗?先将黄金按照花型制成底托,用细软金丝勾勒出凹槽,抹上胶水,然后将翠鸟脖子边的一圈羽毛粘贴上去,再镶嵌以珍珠翡翠,珊瑚玛瑙……这一条腰带要是毁了,你赔得了吗?”
陆时萩听得脑袋昏昏沉沉,吓得腿软齿战,只知道创了大祸,不知要怎么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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