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走出了酒吧大门。
酒保急匆匆的冲出酒吧,本想把找的钱交给大个子,不过大个子早已消失在黑夜之中。
第二天早上,我接到了老吕的电话,说是又发生命案了。
唐振国昨晚去了迟雪家,所以我独自一人上了刘三巡的车。
刘三巡的车技在交通拥堵的城市里毫无用武之地,他此时最擅长的就是快速的按着汽车喇叭。他这个举动和老吕骂街没有什么区别。
来到凶案现场,这是一处公路边的开放式的住宅楼,死者的家住在临街的三楼,楼下两层都是门面和商场。
死者是女性,被掐死的在卧室的床上。他的丈夫这几天正好去成都出差,没在家。发现尸体的是女人六岁的儿子,小孩发现母亲怎么也叫不醒,就向邻居求救,是邻居报的警。
我检查了尸体,发现死者的伤很奇怪,因为她脖子上的瘀痕很大,而且是一只右手造成的。我比了比,这只手比我大很多。
从这手的尺寸我可以推断出,这个人的身高应该在一百九十公分以上,而且力大无比。
他的作案手段也十分的干脆,就是来到死者的卧室,第一时间就掐着死者的脖子,让其窒息死亡。没有任何的花俏和设计。
我观察了一下犯案现场,发现凶手是从窗户进来的,因为推拉窗户的铝合金凹槽内还残留着一些较为大块的尘土,这些尘土显然不是风吹来的尘土,而是从凶手的鞋底掉落的尘土。
我跑到楼下,检查了一下窗户与楼底的距离以及窗户周边的情况。于是把外套脱下来扔给刘三巡,就开始向上攀爬。顺着一个管道,爬到了商场外的窗户,再从商场窗户边的广告牌爬到了死者的房间。
当然,我在青天白日里攀爬临街的房屋,是有很多人前来围观的,幸好有刘三巡为我在下面不停的解释,否则我不是会被当做疯子就是被当做飞贼。
我有些纳闷,为什么杀手会如此胆大妄为。这里临街,即使是在深夜,也会有少量的汽车经过,他就不怕被人发现吗?
作案人的方法虽然简单,但是透露出作案人的几个特点让我觉得很有意思。
第一,选择徒手攀爬进入作案现场,说明作案人身手敏捷;第二,只手掐死一个大活人,这等力量不是常人所能拥有的;第三,胆大妄为。
通过这三个特点,我分析出作案人不是简单的凶手,很可能是专业的杀手。
这一点与之前发生的三起凶杀案会不会有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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