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衣着完好,所以能很快的排除有性侵行为。足疗床这个位置还没有放上足疗盆之内的足疗器具。那么可以证明,是凶手要求在里间进行足疗保健,店主于是走到里间,凶手也跟上后,在里间对死者进行了行凶。
在检查了尸体后,我又查看了里间、厨房和卫生间。
我在里间里发现了电视遥控器上有血手印。但是这种血手印不是手指印,而是一种带着手套的血手印。从血手印的纹路上,我可以肯定这是一种工人经常使用的劳保棉纱手套。而且我能想象,这种手套应该是白色的。
之后我又在里间的门框上也发现了这种手印,这手印更加的清晰,更一步的证明了我的猜测。
在卫生间和厨房并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东西,连地上的脚印都没有发现,这说明凶手是没有进入厨房和卫生间的。
里间并没有太大的搏斗痕迹,看来凶手出手很重,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将死者制伏。
用一根木棍将被害者敲死,那么这人的臂力必定不小,而且从地上残缺的脚印,我发现了不光只有死者的脚印,还有另外一个人的血脚印。
通过脚印的大小和步幅跨度,我很容易推断出此人的身高在175公分左右。
通过臂力、身高,那么我可以断定,凶手应该是一名壮年男子。
确定了凶手的性别,那么我就要考虑其作案的动机。
从死者死亡状态上已经排除性侵的可能性。而且死者样貌和身材均不错,凶手并没有对其实施性侵犯,说明凶手从一开始就不会是求色,那么只是简单的求财吗?
我走到外间,外间的门前有一个小柜台,柜台上摆放着计算器、笔记本电脑和一些杂物。
笔记本电脑属于九成新的,而且不大,是14寸的笔记本电脑。如果是求财,凶手既然拿走了手机,为什么不拿走笔记本电脑呢?
我围着笔记本电脑仔细端详了一下,在笔记本电脑上,我惊喜的发现了一个隐隐约约的指纹。这指纹不是之前的血手套留下的,而是真真切切的人类指纹,更让我觉得意外的是,这些指纹是带有少量的血迹。
我可以确定,这血迹指纹不可能是死者的,因为以当时的情况,死者应该已经在里间死亡,她不可能跑来外间的柜台上拿起笔记本,然后又跑回里间倒地死亡。
那么这带血的指纹,应该就是凶手留下的。
我指着指纹对老吕说道:“你看,这笔记本的表面,有一个带血的大拇指指纹,这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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