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学多了,看的事情多了,各种挑战人性底线的案例经历的多了,人也就逐渐麻木了。以至于逐渐的,看一个案子,印入脑海的信息给人最先的反馈,不再是愤怒或者悲伤,而是各种各样的法条,各种各样的宣判案例,案件的成功的概率,以及回报的资金多少……
而在投入与回报之间的悬殊差距的情况下,越来越难以把握自己,越来越难守住自己的底线。就像玩笑里说的政法大学“毕业后,一半校友抓另一半校友”那样,一些人逐渐就放弃了维护正义,而是一切向“钱”看。
并不是说这样,律师就可以合理的堕落,不论理由如何,困难如何,堕落就是堕落,违法就是违法。
不应该同情,更不应该原谅。
法律终究应该是为了维护正义与公理的,而不应该是为了维护某些人的利益的。绝对公平正义的法律目前是不存在,但是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努力的让法律无限去靠近。哪怕这个过程之中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也在逐渐的发展完善。
作为法律的暗面的“张三”,白夜是希望法律的约束越强力越好,越全面越好,越明确越好,执行的越严格越好。
《左传》那句:“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与事记簿是相悖的。
任何没有明确颁布的法律,对于【张三】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唯有明确的条文规定,那么张三在犯法之后,才会因为被明确为触犯了xxx,被判处xxx。事记簿不需要法律给它过多自主发挥的空间,不需要什么话语权。反而需要的是法律条款明确,涉案因素清晰。
所以,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就没有违法乱纪的张三;而也正因为有了违法乱纪的张三,法律才需要去惩处张三,去告慰被伤害的人,去补偿受害者的家属,去警示李四与更多的人。
“感谢您的心意,不过我们律师事务所应该是不卖的。”律师并不觉得白夜是多么想主持公道,仅仅认为白夜想要一个助理律师。
“这样啊,那接受入股吗?”白夜并不打算放弃,“此外,我希望设立一个律法基金会,先期注资五百万,用于帮助打不起官司,或者拖不起法律流程的普通人和小公司。”
“这种公益基金会应该是合法的吧?”
白夜说完之后,对方看白夜的眼神顿时严肃了起来。“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这笔钱极大可能救不了几个人,最后还会让没有得到帮助的人……”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人之常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