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可怜她独自生活,准许她嫁给天河西边的牵牛郎,织女出嫁后荒废了纺织的工作。天帝大怒,责令她回到天河东边,只许他们一年相会一次。每年入秋的第七天,我们总会看见喜鹊的头顶突然秃去。相传这天牛郎和织女在银河的东岸相会,役使喜鹊做桥梁从它们头顶走过去,所以喜鹊头上的毛都被踩秃了。
有一种伤,不是逃避就可以抚平,有一种爱,不是决绝就可以释怀。有一种遗憾,叫做有缘无分,有一种思念,叫做痛彻心扉。有一种过程怅然纠结,有一种结局天涯各方。有一种醒悟,所谓的爱不过是镜花水月的过场。 如果逃避可以忘却记忆,是不是可以天涯海角,独自流浪。如果决绝可以斩断思念,是不是愿意千刀万剐,万劫不复。如果人生若只如初见,是不是可以回到最初,只远远地注视。
蒙毅的确说到做到,一回到咸阳,立即操办和蒙笑的婚礼。
本来蒙毅还打算找人尽量撮合一门亲事,不想蒙笑居然毛遂自荐,蒙毅此刻的心思都在如何阻止“屠龙王”的事情上。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礼记·昏义》
根据《礼记·昏义》的记载,先秦时期人们的婚礼非常有仪式感,主要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五个步骤,用现代的话讲就是“提亲——问八字——测八字——送彩礼——定婚期”一条龙。但这个一条龙并不是我们通常在影视剧中看到的敲锣打鼓欢天喜地,那是从汉朝往后才慢慢开始兴起的婚礼模式。
先秦时期的婚礼还是更加注重仪式本身,昏礼上不举乐,不庆贺,不设席,在他们看来夫妇之义与结发之恩是非常严肃的仪式,不能吵杂喧闹,礼服也并不是后来代表喜庆的大红而是更加庄重典雅的颜色,新郎着爵弁服,下裳为纁色,镶有黑色的边。新娘头戴发饰,身穿镶有黑边的纯玄色衣裳。整场仪式宁静安详,却给人一种神秘的敬畏感,充分体现了中华婚典文化的古韵之美。
先秦时期,特别是在战国以前,青年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是比较自由的,相互之间的交往基本上没有什么限制。除此之外,当时男女青年私订婚约和私奔的事件也屡见不鲜。《周礼·地官·媒氏》云:“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可见当时政府对此不仅不加干涉,反而却有些放纵。西周中期,“恭王游于泾上,密康公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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