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时不小心被花萼上的刺刺中了,花刺含有神经性毒素,颜明玉立时头晕目眩,一脚踏空,摔下了悬崖,醒来后就成了这本书里的炮灰。
幸好来的时机还算不错,不是和离后,而是拜堂成亲的那天。
虽然对和一只大公鸡拜堂很气愤,可颜明玉是识时务的,暂时肯定回不去了,她得在这本书里的世界舒舒服服地活着。
只可惜这本书她只大致扫了开头和结尾,还是一目十行的那种,很多情节都没看。
颜明玉用她180高智商的记忆力,努力回想书里的情节,之所以会和大公鸡拜堂,是因为萧谨半月前上山打猎时意外摔下悬崖,虽没送命,可却一直昏迷不醒。
原身和萧谨是娃娃亲,因为原身父亲对萧谨父亲有救命之恩,所以才会结亲,而之所以急匆匆成亲,则是萧家想借冲喜救萧谨,原身心不甘情不愿地上了花轿,结果和一只大公鸡拜堂,心里越发恼火。
成亲后萧谨虽然很快醒了,但不能动弹,原身越发嫌弃,又被有心人挑唆,于是便闹着和离,萧谨对原身其实并无感情,又不想连累原身,也爽快地同意了。
颜明玉拿起桌上的烛台,凑近了床边,看清了男主萧谨的模样,确实如同书上描述的一样,剑眉斜飞入鬓,星目紧闭,薄削的唇有些苍白,据说唇薄者无情,男主在书里也确实是个木得感情的冷血动物,至少对原身是无情的。
俊美清冷的脸没有多少血色,黑发披散如墨,就算只是睡着,都给人一种野兽般的狠戾感,令人不敢靠近。
“小模样还怪俊的。”
颜明玉自言自语,伸手在萧谨脸上捏了把,现在所处的朝代是大燕朝,男子以肤白清秀瘦削为美,和后世的审美风格一致,但却是颜明玉讨厌的菜。
不过萧谨却肩宽体长,至少有180,肤色是野性健康的小麦色,至于胸肌——
颜明玉的手移向胸口,用力抓了把,她对萧谨的肌肉和骨骼都很满意,看着瘦削,其实肌肉结实有劲,不愧是文武全才的未来大佬。
虽然萧谨的美色令颜明玉心动,将来也不会变成残疾,还会有泼天的富贵,但颜明玉还是对这男人无感,她要回去。
否则她辛苦研究好几年的成果,会被竞争对手偷走。
那女人就是个该死的绿茶表,不仅窃取她的课题,还抢走她谈了三年的男朋友,虽然只是可有可无的狗男人,可颜明玉还是气不过,本想新课题取得进展后,能压那对狗男女一头,没想到却莫名其妙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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