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牧一番,别说,还真是越看越喜欢。
看着慢条斯理的吃饭的秦牧,这种她做饭男人吃一家三口围坐在一起的感觉真好,只是想到秦牧的年龄她不禁心头一黯,秦牧虽说做人做事成熟稳重但毕竟还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而她再怎么保养再怎么健身也已经是是个奔四的半老徐娘,虽说现在社会风气开放,姐弟恋很正常,而且现在的小男生好像都有些俄狄浦斯情结,最起码在社交账号上,加她好友的多上些十七八岁的小男生,但她的骨子里是个保守的人,她跟秦牧之间几乎差了一个韩冰的岁数,若是这么想来反而是韩冰跟秦牧更般配一些。
“看什么了,我脸上有花吗?”秦牧自幼就对别人的目光和微表情的很敏感,大概是母亲的过早离去让他对周围的人总是习惯性的察言观色,这份敏感让他成了一个出色的杀手,也正是这份敏感让他在童年察觉到了太多的恶意,塑造了他有些阴郁性格。
徐飞燕赶忙结束了自己的胡思乱想,摇摇头说:“没什么,没什么,就是最近摊子铺的大了,手底下员工多了,有些不如之前那样得心应手了”秦牧不动声色的挪开被一只包裹着丝袜的脚踩住的脚背,端着碗就着菜吃米饭,点点头:“正常,红楼梦里说的好,大有大的难处,企业做大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也就多了,而且若是遇到了边际效应,企业越大利润反而越薄,我建议你去读读mba,学学科学管理”。
秦牧碗里的米饭见了底,韩冰主动接过饭碗,趿拉着拖鞋去给他盛饭。
她妈让她多穿点她就多穿了条丝袜,秦牧想,有些饭菜看着好吃,可终究是不能吃。
因为韩冰在家里,秦牧也不方便留下来过夜,只是徐飞燕送他到楼下的时候,两人在电梯里小小温存了一下,因为知道秦牧喜欢读书的缘故,徐飞燕最近也附庸风雅的看了几本诗集,有句诗记得清楚,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电梯里深深一个拥抱,就让徐飞燕多日来的劳累辛苦一扫而空,尼采说爱情是一种病,而在徐飞燕看来,爱情是所有病痛的解药。
秦牧在冬日的夜色中步行回家,天气转冷之后,街上几乎没有行人,他有些享受与这种一个人静静走路的感觉,平静里带着几分孤独。
县行动队办公楼一件办公室的灯还亮着,杨若水的办公桌上摆满了关于秦牧和莱安大侠的资料,她反复的比较观察,试图在两个身份中间找到一个联系点。
一个女人最惧怕的是没有爱情,没有了爱情的滋养,女人花很容易就在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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