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请白雪峰去给叶文健买来了几套衬衫短裤,和一双皮鞋、一双网球鞋。
到了下午时分,小楼里重新安静下来,叶文健进了叶春好的卧室,抱着膝盖蹲坐在大床上,和他姐姐说话:“姐,你是怎么认识姐夫的呀?”
叶春好听了“姐夫”二字,感
觉有些刺耳。简单的把自己这三年的经历讲述了一遍,她虽然依然认为叶文健是个小孩子,但也坦白的说了实话:“我与他的关系,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将来如何,我也不知道,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先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叶文健歪着脑袋看她,满脸的疑惑:“姐夫那么坏吗?”
叶春好叹了口气:“日久见人心,我若不是和他做了三年夫妻,也看不透他的本质。”
叶文健不问了,伸手轻轻去摸姐姐的肚皮:“姐,你肚里的孩子,是叫我舅舅吗?”
“是呀!”
“我也能当舅舅啊?”
叶春好笑了:“你是个小舅舅嘛!”
然后她又欠身摸了摸他的光脑袋:“瘦成一只小猴儿了。先养一养,养胖一点了,再送你上学校念书去,这么大的男孩子,荒在家里可不成。”
叶文健低头摸着身下的真丝床单,又抬头看看他姐姐白皙洁净的面庞,然后倒头躺了下去,躺到了叶春好旁边:“姐,我现在好像在做梦似的。我还以为我再也看不见你了呢。”
叶春好看着他,向他笑了笑——他是她唯一的亲人了,比她肚子里的这个孩子还亲。她对他有感情,对腹中那条小生命却是虽有怜惜、更有厌憎。
叶文健在这幢小楼里住了下来。
他一天三顿狼吞虎咽的吃,吃得胳膊腿儿有了肉,穿着短衫短裤走出去,不会再把谁吓一跳,胳膊腿儿也都是匀匀
称称的修长,和他姐姐的身材是一个款式。叶春好活得百无聊赖,如今正好让小枝买了课本回来,每天上午教他两个小时。
上午他读书写字,下午她就不管他了,由着他在这府里乱跑——十三岁的男孩子,哪能总关在屋子里?叶春好把“乱跑”当成了一种体育训练,他晒黑了或者摔几跤,她也不管他。偶尔她也嘱咐他:“要玩就在这里家里玩,不许你翻墙到外面,走迷了路,我可没地方找你去!”
叶文健答道:“我没往外跑,我就在后花园里玩来着!酥饼在空地上拦了一道网,下午有空儿就来陪我打网球。”
“不许给别人起外号——酥饼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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