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中年男子猛地抬头。
她近距离一看,对方脸上的皮肤很是粗糙,仔细看的话,会发现黝黑的脸上还有着几道早已愈合的口子,一看就是陈年旧伤。
“我、我想看下腿,只是……”
柔若十分好客地将人领了进去,从来人的陈述得知,他叫疯哥,是个老猎手。
这“疯”字可不是白来的,他是一个十分厉害、老练的猎手,接过大单子的那种。
当“疯哥”二字进到她的耳里时,她突然想起了一件很小、很小的事。
上一世,众村联手开发琳琅山时,就有听说过“疯哥”这个名号,只可惜这个人好像因伤不得不退出了这一行。
因为当时聚了不少猎手,王家村距离琳琅山上山口又是最近的,所以原主那会儿听到了不少关于这些猎手的事。
“给疯哥上点养生茶。”
柔若给一小厮派了活,心里开始打起了算盘。
“听你这么一说,你是伤到了腿。这不算什么大事,我给你看看,再给你开些药,外敷内服养着就行了。”
她说着,朝疯哥卷起的裤脚下方扫了眼,微微眯眼道:“疯哥,容我多嘴一句啊,你这伤是不是好了又破,破了又好,看这样子至少已经有上三回了吧?”
疯哥没想到跟前这看着年纪尚轻的姑娘,眼睛如此犀利,有些不好意思地挠脸道:“这都被你看出来了,是这么回事。
干我这行的,一停下来就没钱,我媳妇去的早,家里有个老母,还有个正长身体的男娃,一家人都靠我,我这、这没法停太久啊。”
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腿伤这种东西,说白了就是得靠养,这般反反复复,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腿废了,就算没废,猎手这口饭,是别想再吃了。
柔若心里这么想着,将小厮端来的养生茶递到了疯哥手里,“疯哥,你这腿想好,接下来的时间里,你一定不能闹出什么大动静来了。
我也知道你的苦处,但是这腿就是你吃饭的家伙,开不得玩笑。”
疯哥垂眼,垮着张脸,又摸起了身上的熊皮,“我、我想着不然把这东西给当了吧?换下来的钱,除去药费,没准还能顶家里过个几天。”
柔若见状,好奇道:“我瞧着你很是不舍的样子,这东西是不是对你来说还挺重要的?”
“这熊皮是从我这辈子唯一打到过的熊身上取下来的,是我媳妇亲手给我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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