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的权力,就连那些乡下的公士、里正、里间门这种小角色,也能蓄养奴隶。
更不用那些官吏,哪家没有几个奴隶,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话。
这些奴隶大多来自战败国、秦国周边能歌善舞的羌族、赐支族、戈族、康族、和夷族、乌孙、月氏、白夷、高夷、鎺、临屯、真番、貘,当然还有最近征服的南越。
还有因为犯罪被贬为刑徒的奴隶,这些人或是犯了重罪,或是被株连,成为了秦人的奴隶。
这些奴隶所生的孩子也同样是奴隶,可以说,一辈为奴,辈辈为奴,除非立下大功,才能赎身。
骊山县本也有不少有功爵之人,官吏,他们的家中蓄有私奴,黄贺解放了骊山刑徒后,顺道也解救了这些奴隶,使他们恢复自由身,得以在骊山平等的生活。
而骊山县原本的土地,都是归秦国所有。
黄贺控制了骊山县这一块地,也就取得了骊山县内所有土地的控制权,他把这些田地重新分配给骊山县民众,并向他们收取租金。
秦国的赋税可是非常重的,田租、田亩附加税、口赋、算赋、户赋等五花八门。
到了秦二世的时候,收取泰半之赋。
前引《仓律》有“入禾稼、刍、稿,辄为籍,上內史”的规定。
《田律》有规定“禾、刍、稿撤木、荐,辄上石数县廷;入顷刍、稿,以其受田之数,无垦不垦,顷入刍三石、稿二石。刍自黄及束以上皆受之。入刍、稿、相输度,可也。”
秦朝的赋税制度,包括商业、农业、养殖业、物流业都要收以重税,秦国的商税非常重,一方面是为了重农抑商,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统治者的欲望。
但羊毛出在羊身上,繁重的商税,最后受苦的还是广大的老百姓。
黄贺也收取商税和农业税,但是他收取的税费跟秦国比起来,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黄贺不喜欢铺张浪费,也不大搞基建,他不修宫殿,修葺陵墓,也不需要修建长城,所耗费的钱财比秦国少了许多。
以一县之税费养一县之官吏,完全可以做到自给自足,还能大大盈余。
秦国却是取全国之财富,供养咸阳一地。
不但要帮皇帝修建陵墓,还要建设阿房宫,北地还要修建长城。
同一时间搞这么多大基建,就算放在基建狂魔的“兔子家”也很难承受如此大的财政压力。
与其说秦国是被项羽通过军事灭亡,还不如说,秦国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