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进地里一样。小姨家的房子就是这样的,大片的土地,地上都是土,一拢一拢的庄稼早就收割完了,一堆一堆的的躺在土地上,房子就在这块地中间。
这里和城市的落差是巨大的,后来彭程发现这里和相邻的村子的落差都是巨大的,小姨这个时候就和衣坐在这个家里的炕上,那炕上铺着城市里铺地时兴的地板胶,这是彭程唯一认得的东西了。
小姨是漂亮的,特别是现在,十五六岁却丰润的像个二十几岁的大姑娘,长头发烫得乱糟糟的满头是卷儿,还花画了红红的嘴唇。小姨一派城里人的打扮,甚至纹了城市里的女人才时兴的唇线,这种技术让她的嘴更加突出了,越发显得厚润性感。
之后怎么就干起来的,彭程早就不记得了,十三岁的孩子的注意力,还在刚刚的牛那里。他只清晰的记得小姨操起菜刀的样子,她说,她要去外面过好日子,当小姐都比呆在这里强,然后十五岁的小姑娘,翘着风情万种的屁股,一溜烟的跑了。
小姨跑时头都没回一下,她的决绝就跟她手里攥着的菜刀一样明晃晃的甚是醒目。这是个在彭程心里历久弥新的场景,多年以后彭程甚至觉得记忆里的那一刻比当年更加清晰了,跟小姨的离去相比,他觉得自己悲催透了,他被从城市里带到这个乡下,虽然他看见牛了,但他还是觉得小姨才是奔向了光明,而自己则是被抛弃在黑暗中的破娃娃,看见过光明的破娃娃。
——
嗖嗖的风起了,吹得裤裆里的家伙都凉了。彭程插着腿站在薛姨家楼下,就像他曾无数次的站在贝贝家楼下一样。
“半夜的世界其实你不懂。”彭程总是这样说,但他自己也不真的懂,他根本不害怕什么,他从没有认真观察过夜会有多可怕,跟没钱比什么都太不可怕,就算是他小时候,睡在二大爷家的柴火垛子里时,对着伸手不见五指,静得放屁都能震得狗叫的时候,他也不曾害怕过。他最适应那种在黑暗中看对面的光亮的感觉,就像现在,他站在这棵干枯的杨树下,看着楼道里那一会一亮的感应灯。
方便面还是很管用的,肚子里有东西让彭程觉得非常暖和,他有信心等到薛姨出来。这是薛姨吃饭的时候答应过自己,这种机会错失一次就不一定能有下次了,下一次彭程也不见得需要,所以当薛姨食言要变卦的时候,他绝不能干。
他没有理会薛姨在电话里一再的拒绝,义无反顾的来了,在他看来机会是要争取的,就算抢破裤子,拖出一条血檩子,该玩命也得玩命。这是彭程一次又一次看抗战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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