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乎是早已经注定的事了,索哥彭程都心照不宣,又坚持了快一个月,那天小伙子打来电话,他说:“媳妇儿,饭点兑出去了,我过几天就回去了。”
“啊?你回来?你住哪呀?”贝贝并不高兴彭程回来,说真的,她很不高兴。这段时间她简直太痛快了,她所有的钱都能自由分配,生活展现了它原来的容貌,几乎没有任何压力,那正是因为他不在她身边。
“我跟房东说好了,我还住那里。”彭程疲惫的说,饭店虽然不赚钱,但是没有了他却并不真的高兴,那饭店耗尽了他全部的精力,可他似乎还是想要留着它,或许对他来说,那是又一个希望的破灭,雪上加霜。
“媳妇儿,我回去你说我干点啥?”他突然问起了,显然他是真的困惑。
“打工呗!”
“可我不想打工了。”彭程淡淡的说。
贝贝没有再回答他,她只是默默的挂了电话,要想通这个道理,谁都帮不了彭程。就像是那些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坚决的不想将就,谁又能改变得了什么呢?
——
又是很久没有见到彭程了,从他在县城里开饭店回来以后,贝贝就很少见到他。他像逃避现实那样逃避贝贝,不愿意见她,不愿意想起她来。
贝贝知道在彭程所在的空间里,她是那个象征意义的符号,她对于他来说,意味着眼前苟且的一切一切,意味着他必须在泥潭中挣扎的根源,意味着……那些他甚至不敢去想。或许,或许还有那个饭店的失败,那真的让他受到了打击,至少原本他以为那个饭店会是他们俩美好生活的新开始,一个漂亮的开场,但看来他只是跟美好生活插肩而过了。
彭程但凡有钱还是很想跟贝贝在一起的,可他没钱的时候更多,再难受的事若成了常态,怕是也就习惯了,只是那些舒坦的记忆,总归是挥之不去的,越是不再来,越是记得真真儿的。贝贝记得他总是会带着她去购物,给她买些根本不需要的东西,比如很贵的运动鞋。
“媳妇儿,我就觉得这个粉色的好看。”彭程不像是寻常男人那样不愿意陪女人逛街,他认真的看着贝贝脚上的运动鞋,细细的琢磨了半天,阿迪达斯休闲新款。
“是挺好的哈?”小伙子说。“感觉怎么样?你脚宽,穿着难受不?”那是双鞋楦狭窄的鞋子,所以好看,因为做得很修形。
“我不喜欢。”贝贝扭捏得想要脱掉,这双鞋子打八九折,算下来要九百多块。
“什么你就不喜欢,我看就这个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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