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倒也不是旗人,是个正儿八经的汉人。
他曾经是农民,但是给地主抢了土地,没地能种,只能进城讨生活,混口饭吃。
机缘巧合之下,他结识了一个在满城旗人老爷家里当管家的老哥,靠着能说会道的本领,居然和这个老哥搭上了关系,为他跑前跑后办事行方便,比伺候自家亲爹娘来的还要勤快。
亲爹娘让他干点什么,他推三阻四,管家老哥让他干点什么,他忙不迭的就冲出去,脚跟子不着地,恨不能变成飞毛腿,给人快速解决烦恼。
管家老哥对此很满意。
因为管家老哥很忙,就把一些在广州城外采买货物提供给旗人老爷享用的麻烦事情交给王本富去做。
王本富有这方面的天赋,靠着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各种辗转腾挪,不仅能把事情办好,还总能结余相当一部分钱留下来,一部分献给管家老哥,一部分自己留着。
看他如此能办事,管家老哥对他越来越满意。
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拿了那么多好处,管家老哥也过意不去,最后干脆把他介绍给了旗人老爷。
旗人老爷对他也比较满意,大手一挥,允许他打着旗人老爷的旗号帮忙采买货物,还许诺说他要是干得好,就给他收作包衣奴才。
王本富大喜过望,竭力办事,终于在年前得到了旗人老爷的许诺,将在年后选个时间给他收作包衣奴才,让他也能正儿八经的成为一个荣誉旗人。
王本富那叫一个欣喜若狂啊!
原本他给管家老哥办事时,出入满城是很正常的事情,也因此经常被身边亲朋好友当作是大人物,觉得他能够轻松接触到旗人老爷们,那是很值得羡慕的事情。
再加上能够搞到一些外快,家里的日子也渐渐宽裕起来,人家家还要紧着一点点小钱吃粮食,王本富家里头已经能隔三差五吃顿肉、喝点鱼汤了。
这家里头没了最开始的吃了上顿没下顿,人也渐渐阔气起来,王本富很快就成了自己的亲朋好友圈子里最有钱、最体面的人物。
虽然他没什么地位,在旗人那边也是被呼来喝去的小人物,也有挨打挨骂的时候,但更多的时候,他能从那些旗人老爷手里得到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小赏赐,那便足以让他感到十分欣喜了。
他也因此能得到街坊邻居的羡慕、尊重,大家都觉得他是个有本事的人,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很有些能耐了,甚至觉得自己和城外的那些汉人不一样了,觉得自己也是一个荣誉旗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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