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天可以卖三十几文,比挑担走街串巷的人卖的还多,而且我不需要成本的,嘿嘿!”
杜月笙站了起来,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眼里闪烁着光芒。
“又要去守着拣烂梨又要卖,我一个人是不成的,可上海滩最不缺的就是人,现在跟我的那几个小子就是以前专门帮我拣梨的,我教他们怎么削梨,教他们怎么叫卖,但是我有规矩!”
杜月笙用力一挥手,手里的酒杯脱手而出,远远的掉进河里。
“我的规矩就是,你可以穿的破烂,但是不能脏,谁脏我就他妈叫谁滚!这就是规矩,我杜月笙的规矩!谁不听谁走人,我自己也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人那,这表面功夫也是多么的重要,于是我用一个月挣得钱除了吃饭外置办了一身行头,我知道读书人是受人尊重得就办了一套文士衫,穿上以后竟然有人叫我是小先生?哈哈,小先生,上个月我还是烂崽小赤佬破落户呢,煊哥,他们居然叫我小先生!”
杜月笙抓住陈煊得手臂,似乎瞬间又意识到自己得失态,放开手坐了下来,又似乎憋在心里得话太久没人倾述,说完之后脸上平静了许多。
“煊哥,你是不是特看不起我。”
陈煊认真的看着杜月笙。
“兄弟,我佩服你,真的,我佩服你!换了我在你的角度,我做不到你这么好。”
陈煊是真的佩服了,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一步,谁还能苛求他什么,谁又敢苛求他什么?
没有任何经验,没有任何资本,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不夸张的说,杜月笙就是一个天才,一个无师自通的行销天才!即便是在二十一世纪受过各种商业信息被动接触的陈煊也不敢说他能够做到这一步。
陈煊端起酒杯,俩人碰了一下一饮而尽,火辣得酒水刺激着味蕾,延喉咙呼啸而过,说不出得痛快,似乎犹不过瘾接着又到了一杯。
“你用喂猪得东西卖给别人吃,所以你还是坏鬼骗子!”
孙志恒冷不丁来了一句。
“噗!咳咳咳咳!”
陈煊得嘴里得酒喷薄而出,面前出现一道酒雾,杜月笙更惨,可能是呛进了鼻子,一下子鼻涕眼泪全来,只是沉闷的却是一扫而空了。
后来很多人看到杜月笙就这样赚了钱,也跟着学习着做,于是杜月笙也就成了卖果盘的祖师爷了。
他的名声也就这样打了出去,之后被青帮的老头子陈世昌看中,也就拜在其门下,陈世昌又将杜月笙推荐到青帮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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