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在这里。
良越并不是陪同露夜音,而是寻找露夜音!
良越认为露夜音喜欢音乐,所以露夜音一定会参加各种音乐赛事——只要他把所有赛事都逛一遍,总会找着露夜音的!
“你……你莫急。”落彩依思考片刻,“如果你还想找她,就进军娱乐圈吧!只要你成名了,她知晓你的心意,肯定会与你再重逢的。”
“进军娱乐圈?”良越傻乎乎地望着落彩依,“我……我能行吗?”
“能!”落彩依坚定地看着良越,“你不是会武术吗?——你的‘武艺’受人欢迎,很了不起,为什么不组建一支乐队呢?”
“乐……乐队?”良越晕头晕脑,“我快要晕了……什么意思?”
“你不是说她失意了吗?”落彩依不雅地翻个白眼,“那么,你就建个乐队好了!等你出名了,再请她回来唱歌,重拾她的信心,难道她会拒绝吗?”
“自然不会!”良越转忧为喜,兴奋得脸色通红,“好主意!好主意!这主意太好了!……谢谢你,落彩依。”
良越拍了拍落彩依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模样。
落彩依抿笑,回道:“你觉得好就行,祝你成功。”
——也祝你早日找到露夜音,我的初恋。
落彩依心道。
至此,落彩依总算放下心结,对良越不再是怦然心动了。
深深地吸气,落彩依有趣地瞧着良越搓了搓手,提出各种建议,叽叽喳喳道:“乐队,乐队,吉他、贝司、鼓、键盘和主唱,唔~最起码要五个人才行——我决定三男两女,还要多买些乐器,我负责吉他?……哎呀~多少年过去了,我对吉他仍是半吊子呀!”
良越抱头苦恼,引起无数观众们的白眼,也毫不在意。
突然,良越盯向落彩依,两眼一亮,邀请道:“你能不能担任‘主唱’?”
“啊?”落彩依张大嘴巴,“主唱?我?……”
“对!没错!你!你是主唱!”良越兴致昂扬说,“你唱歌好听也是有目共睹的,担任主唱再合适不过了……你愿意来吗?”
“这……我考虑考虑吧?”落彩依弱弱地反对。
试想她加入良越所建的乐队后,再被琅涛得知了——
琅涛先喜道:「乐队?你加入乐阳了?——那是好事呀!……对了,你加入哪个乐队了?」
落彩依回答:「哦哦~也不是老牌乐队,新成立的,队长是良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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