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武尉正九品上保义尉下进义尉从九品上进勇尉下进威尉因此以后一般的官员通常都会有两个官名,一个职官,为官员的俱体职责;一个阶官,为官员的级别高低。官职和官阶都是不能世袭的“爵”则是一种荣誊称号,并无实权,但可以和官阶相对应,而爵位既可以授与官员,做为对官员额外的加封,当然也加一份俸碌,或者是在官员离休之后的恩赐封号;也可以授与普通百姓,商人,世族,以奖励他们对国家做出的贡献,相当于提高了他们的政治地位,并享有一定的特权;而且爵位还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世袭,另一种是不能世袭的。
“爵”分为五级,即:公候伯子男。而每级又毎为三等,其中候伯子男四爵,分为亭、乡、县三等,以候爵为例,即为分亭候、乡候、县候;而公爵则分为县、郡、国三等。共计是十五级爵位。最高的国公为正一品,最低的亭男为从五品下。
虽然爵位没有实权,也不算阶官,但由于公候伯子男这五爵的称号深入人心,因此还是有相当大的吸引力的。而这也是高原称王的好处,如果高原还是武安君,肯定不能使用“公候伯子男”做为爵位的称号。
将官员的职、阶、爵分开,是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的一项重大进步,使官员的职权利更为完善和分明,要比以前的职、阶、爵一体要好的多,虽然在另一时空里,这一制度是到汉朝中期才完成,不过高原现在也毫不客气的先使用出来。
在地方上,仍然是主要釆用郡县制度,不过在一些重要的地区,还设立州一级,比郡小,比县大,但不直接管辖县。因此实际是分为郡、州、县三级,郡的最高官员为郡守,正三品;州的最高官员为太守,正四品;县的最高官员为县令,正五品。
各郡、州、县的官员付责各地区的军政财事务,本来高原也考虑过,把地方的军政财事务分开,削弱地方的权力,但现在并不是天下统一的太平时节,而是四足鼎立,因此为了提高地方的行政效率,高原决定还是釆用军政财一体化的地方制度。
而相对于官职制度,军事方面的制度改变就要小得多,因为高原入主代郡以后,就建立了一套新的军事体系,这套体系到现在还基本能够使用,用不着做太大的改变,只要进行一些局部调整就可以了。主要的改变在两点,一是军队的编制进行重新代分;二是军队的官职級别要和新设立的官职级别相适应。
不过首先设置的还是中央的军事管理机构,以前实际是由高原直接付责军务,而现在要设立一个正式的机构了。因此高原在朝中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