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事情,悲愤交加之下,将敌人的攻势全盘溃散。
方文陈遇见了一个男人。
确切地说,是捡到了一个男人。
那天晚上雨下得尤其大,大得诡异。虽撑着伞,身上仍是被淋得透湿,雨伞在这时只成了摆设,甚至阻挡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他一路风雨地回到家,却在自家门前看到一个人影。那人穿着一身黑色的雨衣,也许是斗篷,天太黑,他看不大真切。想来应该是雨衣的,这个年代,那还会有人穿着斗篷?
那个人站在树下,一动不动,好似大树投下的一抹黑影。豆粒般的雨滴不停地砸在他的身上,他却丝毫没有感觉似的。
雷霆乍现,一道白光映着他的脸。方文陈看到,他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用他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
而那张脸,已经惨白如纸。
此情此景,若是被平时那些叽叽渣渣的娘们看到,肯定又要惹起一番惊叫。可他是方文陈,天不怕地不怕,不信鬼不信神的方文陈。
他抬起脚步,向那个人走去。
他本可以直接进门回家,不必理会那个男人,可不知为何,他无法放下他不管。也许是同情心泛滥吧,又或者是因为那人看他的眼神太过赤裸。
总之,在他的大脑做出决定前,身体已经开始了行动。
方文陈在那人身前站定。
“那个...”
可他的问候还没说完,那个人已经向前直直倒下,下巴落在他的右肩上。
“终于...找到你了...”他听到那人喃喃到。
方文陈把那人带回了家。
对于这一举动的原因,他给自己的解释是:总不能让一个大活人倒在自己家门口吧,何况外面又下着这么大的雨。
他想努力地忽略内心深处的那一丝异样。
为什么要上前找他?为什么要把他带回家?
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这个人,不能放任着他不理睬。
从方文陈第一眼看到他,便有着一股熟悉感,这种感觉并不强烈,甚至只是如淡淡的白云,可这种淡淡的感觉却是从心脏的部位一点点溢出,延伸到身体的每个角落。就像一只装满了水的水瓶被划开了一个小口,里面的水便慢慢地顺着瓶身流淌下来。
可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这股熟悉感到底是从何而来?
难道是小时候的记忆被淡忘了?又或者,是某次与自己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再莫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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