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嘛,老板也不用这么客气啦!叫他方文乐就好,如果闲太麻烦的话,也可以叫文乐哦!”
对于凌水心这“过分”的要求,傅小优只能傻笑两声,以此带过。
不要吧,这样听起来也太亲密了点。而且……
*
在当今这个年轻人比较自由的时代,能够让一个女孩儿愿意跟你在一起四年,并且可以为了你留在这座城市,说明这个男人本身就有足够优秀的品质。
从简历上来看,方文乐已经是一个合格的高材生了,而在来自己这里面试的时候,便证明了他品质不错这一条。
对于面试的时候用的一些小技巧,看上去的确是做过功夫了,可是这些小技巧用的太过明显,以至于本来就不是专业面试官的自己也能看出来。从这里来说,方文乐就是属于那种比较老实的人,只不过因为被面试压迫着,必须为此做出应变,只不过还不熟练而已。
而当自己问有关他情感方面问题时,他显得有些不自然,直到问到有关他女朋友的时候,他才有些生气,并且表示不想再回答诸如此类的问题。
这就足够说明了他是一个对待感情很认真的人,不是炫耀。
只是这处处透露出丝丝诚实气息的他,跟现在的社会的趋势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根据傅小优自己的观察,现在的一些大公司的面试,总会出一些比较奇怪且敏感的问题,来测试这个人才是不是自己公司所需要的,如果没有通过,即使你之前的答卷交的有多好,也还是会被拒绝。
毕竟,现在的大公司,都不会缺人才,有能力,并且可以随时随机应变的人才,才是他们所需要的。
而方文乐所表现出来的诚实,应该就是他一直碰壁的原因了。
……
走在回公司的路上,傅小优正查看着手机,在公司信息的那一栏里,赫然多了一个已经通过了验证的委托。
这是凌水心在傅小优的“忽悠”下,向他们申请的委托。
“不过说起来,老板还真的是能忽悠人呢,只不过是和方文乐见过一次面,居然就能够把人家猜到个八九不离十。”
秦音乃走在傅小优的身旁,双手背在后面,本来应该挎在肩上的包也早已经被抓在手心里。纯白色的高跟鞋轻踏在地面上,发出“哒,哒”的声音。
这双之前为了这次约会而准备了许久的鞋,不过,老板这个榆木脑袋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呢!反应这么迟钝的家伙,倒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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