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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始享受起有朋友的感觉,和人说话的感觉。
矫情一点来讲,是孟祥婷的出现才让他对这个糟糕的世界开始有了一点眷恋。如果不是孟祥婷,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抑郁,会不会因为对这个世界彻底失望而尽早结束他这无聊的一生。
只是他没想到,这温暖来得快,去得也快。
升初三那年,他爸妈大概是终于良心发现,想起了他这个便宜儿子,生拉硬拽地把他带回了原来的城市,他甚至没来得及和她好好地说一声再见。
那个时候信息还没那么发达,他唯一能够联系她的方式就是qq,可惜没过多久,他的那个号码就莫名其妙地被盗了,两人就此失去了联系。
他想,这样也好,各自努力,总会在顶峰相见的。
她说过她想考长和,那是本地最好的高中。于是他开始疯狂恶补文化课,在操场上不要命一样地训练,甚至脱离了父母的照顾,独自一个人回到b市,终于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成功考进了长和。
入学那天,他在分班大榜那里一个一个地寻找着她的名字。他每天偷偷到他们教室门外看她,却从不敢进去找她。
一年没见,她已经剪掉了长发,眉眼间的稚气也褪去了不少,愈发亭亭玉立。
只是……她还记得他吗?
一年只有三百六十五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够让一个人改变。等他终于鼓起勇气和她重新开始的时候,他才发现当初那个不假思索地对他说“因为你长得好看呀”的女孩已经变得成熟理性了不少。她开始考虑未来,开始对他保持距离了……
那一年他疯了一样地学习文化课,在操场上挥汗如雨。累到筋疲力尽的时候,他躺在操场的草地上,望着天空,满脑子都是她微笑的样子,是她支撑着他走过了那一年。
没有她,就没有现在的林听。
所以,无论孟祥婷对他说什么,他都不会在乎,他只是害怕自己这样会打扰到她。
他什么都可以答应她,唯独喜欢她这件事,即使孟祥婷用了“求”这个字,他也控制不住自己。
大不了,不让她知道就好了。
听说她要搬出去的时候,他没忍住侧敲旁击地打听到了她租房子的地址。
搬过去之后,他觉得自己像极了某种见不得光的生物,每天天不亮就把准备好的早餐放到她门前,晚上等她回去了,才敢回家,连门都不敢开。
通缉犯大概都没他这么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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