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一枚铜钱,等于六两多米,即便干活的人吃得多,一顿六两米,那也足够,还是煮干饭的情况之下。
现在百姓可舍不得煮干饭,最多在农忙的时候,稀饭煮稠一些,也就是说,一枚铜钱,足够一家四五口人,包餐一顿,所以一个人在街上吃,算是奢侈享受,就像下馆子一样,难得的事情。
吃馒头,油条,不可能不喝豆浆吧?这一大碗充满豆香的豆浆下去,又填充了一节肠子。
还有卖豆花的,里面加了一点肉丝,炒豆子,再放点芥菜籽,麻油,又香又辣,早上吃进肚子,说不出的舒服。
茶叶蛋当然不可能随便吃,毕竟如今蛋还是百姓贵重物品,茶叶也是要花钱的。
普通百姓偶尔吃一次,不过城里做工的年轻人,到是吃的次数,略多一些;最多还是那些有钱人,虽然说家里也有吃的,不过有很多人,还是喜欢在外面吃,即便坐在街边,他们也觉得有面子。
“你看,我有钱,天天吃好东西!”或许就是这么一种炫耀的心思,不少人就选择坐在矮凳子上面,慢条斯理的吃着东西。
长安城的富二代,官二代,这些纨绔子弟,每天在长安城里无所事事,除了上青/楼就是游猎,发泄一下太过旺盛的精力,他们的一辈子已被长辈安排得妥妥当当,人生的目标就是做个安静的美男子或丑男子,安静的等着老爹咽气蹬腿,然后气定神闲的继承爵位,找几个婆姨,生一大堆娃,然后安静的混过余生,咽气蹬腿后让儿子继承自己的爵位……
这种人在长安不少,毕竟大唐立国十多年,有钱人不断的生儿子,除了一些特别重视的,其他儿子,对他们唯一的要求,恐怕就是不要招惹是非。
这些年轻人,不但非常要面子,喜欢显摆,还特别喜欢和朋友一起玩,毕竟娱乐活动太少,一个人玩着也没意思。于是长安又出现了一种风气,头一天就约好,第二天在哪里吃早餐,然后再去找其他乐子。
敦化坊前面一半,街道是粹石,卵石铺的,后面因为有了水泥,就直接做水泥路面,因为材料都是提前备好的,所以路面与房屋,修建速度都很快。
“王兄弟!”
老远就听到程咬金的大嗓门,王牧笑着迎了出去。
“程老哥!”
“王兄弟,听说你这里弄了一些好东西,哥哥我特意来见识一下。”程咬金大步的走了过来,也不用王牧邀请,他就向酒楼里面走。
虽然工地是封闭着的,不允许外人进入,不过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