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认识刚才的那个男人吗?”
闫小蝶捂着鼻子,生怕闻到脏兮兮女人身上的气味一般,其实她自己好多天都没有洗过澡了。
这就是所谓的乌鸦落到煤堆上,自己黑看不到。
闫小蝶看那个女人年纪轻轻的,也挺清秀的,说话声音也轻声细语的,顿时想到了自己的处境,瞬间又觉得这个女人和自己应该也是同路人,不然怎么也流落街头?
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油然而生,对这个脏兮兮的女人的厌恶也减少了很多,她松开了捏着鼻子的手。
“不认识。”
“他身边的女人你认识吗?”
“也不认识。”
“哦哦。”
脏兮兮的女人露出失望的表情。
闫小蝶好奇的问:“你问这个做什么?你认识他们?”
“没,没什么?我不认识他们。”
脏兮兮的女人摇着头,逃一样的走开了。
闫小蝶莫名其妙的看着那个脏兮兮女人的身影,心中不由的有些害怕,自己会不会以后就像这个女人一样,脏兮兮的活着。
闫小蝶觉得自己是命好,有一天路过紫荆山公园的时候,看到了一件服装店的门口贴了一张招工启事。
那家店的男主人正是自己在二七广场遇到的那个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男人。
闫小蝶拿出身上仅有的钱财去洗了个澡,换上自己一直没舍得穿的红色连衣裙,那是程津良在广州的百货大楼给她买的,几百块钱一件。
闫小蝶本来长得不差,有过这么多坎坷的经历,对于人情世故看的也算通透,应聘的时候,在童兴和邓毓华的前面表现的不错,就被邓毓华留了下来帮忙卖衣服。
她心中嫉妒邓毓华有童兴这样的男人,发现二人也时常有些矛盾,就不失时机的对童兴暗送秋波,似乎童兴从来没有领会到她的心思。
逐渐的她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根本不是童兴不是个偷腥的猫,而是这个叫邓毓华的女人有很好的家世。
她只是一个被迫流浪的罪犯,怎么能和邓毓华这样的女人相比?是个有眼光,看重前程男人都会选择邓毓华。
闫小蝶勾/搭不到童兴,心中十分的失落,可是离开毓华服装店她又无处可去,只好留在这里慢慢的度日。
这两天,邓毓华和童兴似乎在商议重新改造服装店的事情,二人都几乎很少来服装店,加上到了秋天店里面也没有秋装,根本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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