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汤姆的猜测是对的,他们留着老乔有用,也许他们也想研究芯片,总之古昱跟他在一起比较安全。
抓捕六脚怪,进进出出的货车,难道他们也在用丧尸做实验?
我观察了一阵子,意识到想要进镇的唯一办法就是弄辆货车,我退到了镇外的公路上,在路边蹲了四十分钟,终于等到一辆车速较慢的货车,司机好像喝多了,车子开得摇摇晃晃。
进镇检查的时候需要对货车进行扫描,藏在车底下或车顶上,都不是好办法。
等货车开到我近前,我一跃跳出藏身的草丛,枪口瞄准驾驶室的挡风玻璃,大声喝止司机停车。
司机确实喝高了,反应有些迟钝,但这年头敢一个人出门,那肯定是有准备的。
他从副驾驶座上抓起一杆猎枪,可惜酒精麻痹了他的神经,在我这个超级丧尸眼里,他的动作太慢。
他的枪口还没伸出车窗,我已经跳上驾驶室外的踏板,一拳打碎了车窗,一手抓住枪杆,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把枪扯出了窗外。
司机被我打晕扔到路边的草丛里,我冒充货车司机把车开进了镇子,负责守门的人只看通行证、不认人,通行证上又只有名字,没有照片。
这辆货车的司机叫窦晓,这名字男女皆可,所以没有引起守卫的怀疑。
进了镇,我按照路标的指引将车开进一片集市区,虽然这和黑市的性质类似,但黑市更像一间综合性商场,而这座镇子却像是肉类批发市场。
里面卖的多数是变异兽肉,都是半死不活或干脆死透的,清一色的地摊,没有正式的商铺门脸儿。
商贩都是开着车,像赶集那样,把车停在马路两边。
我的货车上装了一车变异兽,这种东西应该是变异后的羊,全是死的,血糊糊地堆在车箱里。
我随便找了个空位停车,等车子停好,我从驾驶室里跳出来,身边立刻围上来几个男人。
“新来的不懂规矩吧?”
“这个位置已经有人占了!”
“赶紧滚。”
几个人冲我嚷嚷着流氓架势十足,摆个地摊都能遇上恶霸,我也是醉了。
这个位置明明就是空的,以前去逛早市的时候,我也知道,如果位子有人占了,一定会放点什么东西,表示这个地方有人了,但是我停车之前,这个地方明明什么都没有,这些人就是在欺生。
我本来就不是来做生意的,自然没有耐心,今后也不混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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