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朝臣们的激烈争论。
这也让苏言发现了一直以来地方捕快的一个弊端,让他们去保境安民,维护城内的治安,救火之类的事情还能应付,可要是遇到命案之类的刑事案件,地方捕快就抓瞎了。
苏言因此决定对这个现象进行改变,在他的主导下,朝廷将在国内推行建立现代警察制度。
不过考虑到这个时代就算是在西方,警察制度也还没有建立,因而苏言决定先在京畿与江南布政使司作为试点。
武安二十一年六月,朝廷在刑部衙门所属设置巡警司,负责管辖全国各地的警务衙门与各省人事调动。
随后,在江宁城南坐落了起全国第一座警务衙门巡警总署,巡警总署同时需要对江宁府尹负责,而府衙中原本的捕快在经过考核后,考核通过者被允许加入警务衙门,担任第一批巡警,未通过者只能裁撤。
除此之外,苏言也参考了清末改良派人士黄遵循与湖南巡抚陈宝箴在建立现代警察雏形保卫局之时提出的中国第一个警政理论——
即「警视之职,以备不虞,以检非为。总局以外,分区置属。大凡户数二万以上,设一分署,六十户巡以一人。司者持棒巡行,计科受代,皆
有手札,录报于局长。余考其职,盖兼周官司救、司市、司暴……修闾氏数官之职。后世惟北魏时设候官,名曰白鹭,略类此官。」
各州府皆设总署一座,有户数二万以上县城、城镇设一巡警分署,往下又设巡警亭,其地位与后世的派出所相同,另外地方衙门的司狱司与刑房取消,以巡警取代。
巡警分署直接受总署管理,总署署长官职为正五品,不接受地方衙门的直接管理,而是听从省府的总署署长调遣,省府的总署署长官职为从四品,与知府相同,除了要接受刑部巡警司的管理外,行省按察使也有权利进行调遣。
巡警的制服统一为胸前印「巡」背后印「警」的皂袍,他们头戴黑色方帽,以腰带系腰,腰带一侧挎佩刀,一侧挂着黑色棍棒与用来捆绑犯人的绳索,身份皆由刻有所属衙门全称的令牌证明。
就例如江宁巡警总署下辖巡警,其所使用的的腰牌为铜制成,边缘刻有「京畿江宁府巡警总署」,中间被大大的「巡警」二字占据。
因为现在的火枪精准度还没有提升,单兵射击很不容易击中目标,所以巡警们便没有装配火枪,造价更昂贵的燧发手铳就更不用说了,在实战中发挥不出多大作用不说,给巡警列装也完全是浪费物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