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大前锋是自寻死路,大学篮球呢?谁也不知道,但试试就知道了。
听到教练要他在防守端客串大前锋,韦夏的第一反应不是他会被威尔逊撞飞或者打完比赛要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而是他要如何保护篮板球。
他的运动能力放到内线是没什么优势的。
他对于篮板的嗅觉,完全来自于哈夫利切克。
从小到大就没打内线的他,并不知道怎么打好内线。可以说他没准备好,但现在球队要他上,他不能说他不行。
走出球员通道的时候,弗耶过来絮叨了句:“要我让人帮你叫救护车吗?”
“顺便联系下殡仪馆。”梅晨给予韦夏最好的品质是他无论何时都开得起玩笑,“还有告诉我的家人,我爱他们。谢谢。”
“亲爱的,菲利怎么去‘深色地区’了?”
观众席上,梅晨对韦夏的站位感到费解。她不是篮球迷,平时不会看比赛,此生看过的篮球比赛都是韦夏的比赛。为了韦夏,她了解到篮球分五个位置,那些深色的地区是属于大个子的地区,而韦夏通常不会站在那里。
韦明亮皱着眉说:“我有种不好的预感。”
“等等,他们没有前锋啊!”韦秋囔道,“不会吧,他们这是要让菲利克斯打大前锋?”
接着比赛开始,韦夏和威尔逊对上的那一刻,梅晨捂住了嘴巴。
杰弗里·威尔逊,208公分高,101公斤的体重。
韦夏196公分高,93公斤重。
身材和吨位均有差距,两人正面对上的首个回合就差点出了事故。
“悠着点!悠着点!‘猴里谢’!”杰森·弗雷泽惊得爆粗。
韦夏就像工地抬杠王一样死死地杠住不退。后果自然是惨重的。
威尔逊将他的身体一把顶开,转身出手不中。
韦夏立刻拍地起身,没事人一样投入反击。
“怎么能这样?菲利的小身板怎么进深色地区?”梅晨抱怨道,“赖特教练不是说过会帮我们照顾好他吗?”
韦夏对快攻的热情让他的队友难以忘怀。
不,快攻的热情是一部分,防守的热情是最让人难忘的。
他被威尔逊撞翻,却快速站起来下快攻。把他撞倒的威尔逊还在后头,韦夏却已经跟上快攻的大部队进攻得分。
站大前锋的位置,韦夏的身体太差了。
就算东北大学不打他这一点,巴里亚们的进攻会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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