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铭的目光所向之处看去,那边坐着的是一个穿衣风格上颇有文青范儿的亚裔男性青年,年龄约莫三十岁出头,正在独酌。看杯中饮品的色泽,应当是白酒。
此君的相貌令人过目难忘,倒不是说他帅的不行或者丑的离谱,只说他的打扮:室内戴着墨镜和鸭舌帽,头后面扎一小辫,下巴上的那撮灰白色的山羊胡子漂亮的怎么看都觉得像是假的。
咱们再看此人脖子以下的各色单品:白色衬衫、卡其色裤子、运动鞋,这些都很常见,不太常见的是它们:手腕上的檀木手串、五色线;脖子上的玉佩、天珠;十个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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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六个都戴着金、银、翡翠、宝石的戒指。
这副尊容怎么讲呢……反正就挺暴发户的吧。要是此君的衣裳再花哨一点,比如来个亮紫的西装和蟒纹的皮鞋,那云铭可能就要联想到求偶期急于开屏的雄孔雀了。
“我不是很懂珠宝首饰。濮车侍,你说那哥们这么混搭没问题吗?”云铭十分好奇。
濮车侍更加好奇:“你为什么要问我?我也不懂这个啊。”
“你家不是有钱嘛,你可是富二代,平常肯定喜欢捣鼓这些。”
“云铭啊,看来你对有钱人的成见和误解很深呐。不过你有一点说对了,那哥们这么穿戴肯定不行,审美不审美倒还是其次,关键是物件太多就会相冲。”
“怎么说?”
“具体的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每个东西都有它们的磁场……气场……”濮车侍开始语无伦次了,他确实没接触过那些,至多了解些皮毛。
“哦,明白了。”
作为讲解方的濮车侍都没想到云铭居然能get到他的意思,还领悟得这么快。对此,后者是这么回答的:“不就是导游忽悠,让游客们去进店购物消费的常用话术嘛,很熟的啦。”
两人的话题已然跑偏,还是肖琪给拉了回来:“他啊,我记得名字应该叫诸葛嵘,昨天的营救行动他也参与了,多半是个鬼级的能力者吧。”
“他好像是有点儿奇装异服的癖好。昨天这位老兄和夏阎、爱德华.艾略特等人一起组队去对付克拉肯时,你们绝对想象不到他穿的是什么。”肖琪顿了顿,成功勾起了另外两人的好奇心:“是什么?”
“道袍,没想到吧?”
云铭疑道:“他穿着道袍的同时,也是头戴鸭舌帽和墨镜的?”
“那倒没有。昨天我在甲板上看到他时,他在穿着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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