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双方各退一步,跟最开始的小说出版一样,其实就是对赌协议,按照销量,递进分成。
版权方面京文唱片公司可以代理一定年限歌曲版权,但是不能插手叶繁自己的使用权,叶繁可不想最后自己写的歌,自己不能唱。
两人确定了叶繁的专辑在96年发售,最迟在高考前必须发售,然后按照94年港台加大陆的正版专辑排行榜的销量来参考。
94年销量最高的是巫起贤的《太傻》100万张,最低的是排第十的周华建的《风雨无阻》40万张。
所以双方约定,销量低于10万张,分成比例一九,叶繁一,京文九;销量在10-40万张,分成比例二八;销量在40万张以上,分成比例三七;销量在40-100万张,分成比例四六;销量在100万张以上,分成比例五五。同时代理版权时间为5年,在各自划分好使用范围和权限。
对于这个结果,双方都很满意,叶繁是对自己的专辑有信心,版权使用年限也是控制在彩铃时代来临前结束。
京文则是前期能尽快收回成本,虽然只有代理版权,也算有额外的收入,可以给自己旗下的歌手演唱,参加商演赚钱,另外如果销量变高,分点钱和叶繁处好关系,也不吃亏,反正双方都觉得自己赚到了。
得到结果的张星和京文唱片公司的经理,就一起去草拟合同了,叶繁则是在办公室和许忠民喝茶聊天,等着签合同。
叶繁从许忠民这里了解到比较详细的音乐圈的事情。
比如制作歌曲的成本,一般磁带定价10-20元不等,光盘的定价20-30元左右,光盘主要是拍MV,看排MV的制作成本和效果来定价。
独立制作人确实花个十几万也自己能出专辑,但是能成功的很少,大多都是血本无归。
而大牌歌手的专辑,要写歌收歌,邀请著名音乐制作人,找顶级录音棚,请伴奏,加编曲,混音和后期制作母带,如果每首歌都有MV的话,单专辑的制作成本一百万都打不住。
更别说后期磁带和光盘的灌录,宣传,铺货,发行。如果专辑预期会好卖,跟盗版抢时间,得一次性备足了货,备个十几二万的话还好,要是有个几十万,对唱片公司来说,这个成本压力太大了,特别京文刚成立没多久,不能跟大的唱片公司去比。
宣传方面,要和电视,电台,纸媒打广告,也要付一定的宣传费用,如过需要请人帮忙站台助威,也需要另外花钱。
加上定价里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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