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之处,唯一区别就是不支付利息。但可以根据存期的长短从汇款手续费上进行优惠。
可以想像我当时的表情,作为一个曾经在金融战线上战斗过地模范标兵,用脚后跟都能分清揽存和汇款的不同之处,可才干这活不到两年的唐朝人竟然运用古人那可怕的智慧轻易将两者混淆了,惊的我大嘴扩张到能塞进一只活鸡。
这汇款过程中衍生的新业务算什么?揽存还是汇款?说揽存人家并不结算利息给你,只从汇款手续费上优惠,不记入前台现金帐的话,你无迹可寻;说汇款,中间却夹杂个协议存期,明明是给客户发了个定活两遍的储蓄户头,而且开具地银票一旦能转让给第三方的话就远远超过存款的界限了,有成为另类通货的嫌疑,相较之下比铜币更具有增值潜力,其中还隐含了汇款手续费的折扣。这算什么?变相发行货币!而且是合法产物,用银票在市面上分拆兑换的过程来限制铜币的流通,让内府银库货币储备呈几何状暴增。再不限制任凭这种业务普遍化的话,过不了几年,户部地地位轻易就被内府取代了。
如今要地是能拿出手的证据和质疑内府开具银票地合法性,尤其是在转让过程中的合法性,得有凭有据的拿出材料来趁了法规还具有约束力的时候制止这些违法行为,一旦让内府觉得自己开具的银票大有市场的时候就完蛋,印制银票比铸造铜钱的工艺简单多了,我不愿意看到纸钱满天飞的情景,至少在现在这个条件下纸钱比瘟疫可怕。
储备金!咬咬牙,在二娘子和老四给马车里弄的乌烟瘴气的情况下我下了决心,一旦交涉失败或者执行力度达不到我的要求,就得拿出后世央行的一系列管理措施来限制钱庄的权力。铜本位不合适,金银本位不现实,但总比粮食、鸡蛋本位妥当些,先看看钱庄是怎么应付二娘子一行的再说。
陈家地关系。来自陇右的大客户。因为内府的业务还没发展到陇右一带,无奈带了大批量的现金来了长安,为安全期间打算将暂时不用的一千贯用协议存款的形式放在钱庄。
问题出来了,我不汇款,只存,没有所谓的汇款手续折扣,这无形中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若是钱庄拿不出有效的办法让财大气粗地二娘子夫妇得到相应补偿的话,那钱庄无形中就丢掉了这个急具发展潜力的外地客户。毕竟能让陈四小姐亲自带来的人都是具有一定实力的。
按事先和达莱商议好的话,达莱以巨贾夫人的口气提出利息这个概念。很少,仅仅就是将汇款手续费那一点折扣在存款到期后用现金的形式支付,单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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