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怎么中邪的,居然没有一个人知道。
霍宁第二天早上才知道胡红梅发癫的事情,她只有一个字,该!
男配死磕女主,女配死磕男配,这书真乱。
赵明尧终于等到赵建国的消息,今天吃早饭之前被赵建国送到霍宁家,在霍宁家客房安顿下来,他住进来第一感受是这是一个来了就不想走的地方。
自己想要的,这里都有!
霍宁洗漱后把一支新钢笔和一个笔记本放在赵明尧面前,“一天写六千字,要求印刷体字,书面整洁,早上八点开始,十二点收工吃饭,下午两点上工,写到结束收工。
一日三餐我吃什么你吃什么,不许挑食不许点菜不许剩饭,我特别特别特别要强调一点,打工人要有职业操守,你必须对工作内容严格保密,一旦泄露出去我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目前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些,以后想到了再补充。”
赵明尧,还带补充的。
“不服,忍着,想干这活的多着呢。”
赵明尧不敢不服,他的视线落在钢笔上再也移不开。
他小学毕业之前父亲承诺等他上初中就给他买支英雄牌钢笔。
他上初中时父亲病重,家里一贫如洗连吃饭都成问题,钢笔成了他的梦。
父亲去世他被迫辍学,校长念在他成绩不错,给他保留了学籍,让他经济宽裕了就回学校继续读书。
他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挣钱换了父亲欠下的债,除了交学费没给自己花过钱,却总是惦记弟妹,施碧瓷的东西够不够用,饭吃没吃饱,钱够不够花。
如果不是这支钢笔他都忘了自己曾经还有期待的东西,才发现这些年自己活得像个机器。
霍宁挑挑眉,“你喜欢?”
“嗯……”这支笔让他回到了父亲还在世,母亲没有改嫁的时光,他是村子里成绩最好的孩子,前途一片光明,命运的困厄离他很远。
“送你了。”
赵明尧猛地抬起头,一脸不可置信,“这钢笔很贵,你真的要送我?”
“施碧瓷的收音机也很贵,你不也送她了?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你这样舍己为人的人,说得好听呢你这是知恩图报,说得不好听呢你这是愚蠢透顶,人生很短对自己好点不适合你,你这辈子注定被人奴役。
钢笔的贵贱只是你附加给它的价值,在我眼里它就是支钢笔,我不会因为它贵就高看一眼,把他当个宝,也不会因为别的钢笔便宜就看轻它,弃如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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