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都说虎父无犬子,你跟你父亲当年的差距,太大了!”他似乎有些失望,但最终还叹了口气:“不过这也不能怪你,天生体弱,噶玛拔希用密宗秘术硬是把你的命拉了回来,能活到如今,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李云道挠头苦笑:“大叔,你当年知道我是谁?”
那在昆仑山林间教了徽猷十年如何用枪的大叔,竟然认得自己的父亲王抗美,这让李云道越来越觉得人生如戏这句话并非说说而已。
到此时,原本应该是这场会面主角的梅灼曦和乐天,似乎都成了这场中的配角,一个又一个大人物的出现,让乐天发懵,更让梅灼曦心惊——这乐胖子在京城究竟交了一群什么样的人?
大叔竟摇了摇头:“都是缘份呐!”
李云道想起了什么,转向乐天道:“要不要找个地方,让你和她单独聊一聊?”
乐天点头。
古可人冲梅灼曦招了招手:“你们俩跟我来。”
场中只剩下刚刚被玲珑几巴掌扇得双颊红肿的潘凌风,一脸怨恨之色看着场中诸人,似乎想把第一张脸都记住,他日好把今天受的这一切,十倍百倍地报复回去。
那邋遢大叔走了过去,从怀中掏出一个瓶子递了过去:“嚼碎了敷在伤口上,然后内服,早中晚各一次,应该没有大碍。”说着,又淡淡道,“下次想作威作福了,就回蜀中去,你们老潘家的那点儿底子,经不起在京城消耗的。”
潘凌风并没有伸手接那瓷瓶,而是恨恨道:“山不转水转,有机会再较量!”
邋遢大叔指了指蔡修戈道:“你认得他?”
潘凌风摇头。
他又指了指李云道:“你认得他?”
潘凌风再度摇头。
邋遢大叔笑了起来,拍拍他的肩膀:“像你这样地方上的公子哥,当年我跟抗美加在一起踩死踩残的没有上百也有大几十吧,回去吧,京城水深,容易淹死人。今天如若不是我欠过你大伯的人情,或许我今天也会让你后悔出现在这里。”
潘凌风见他说得轻松,也没有往心里去,对他来说,抗美这个名字是陌生的。只是他没有看到,不远处的蔡修戈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神情激动,贴着裤缝的双手几乎在颤抖——那是一个激情燃烧的时代,那是一个为了国家和人民甘愿奉献一切的时代,那是一个不讲个人荣辱只顾民族大义的时代。
而那一切,都与那个叫王抗美的男子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邋遢大叔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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