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尚未结成气候,斩草除根。”尼卡斯骑着自己的帝国北地战马,朝着橡木镇领主解释着:“无赖骑士最喜欢打家劫舍,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有一两座农舍被烧,主人惨死家中、畜养的牲畜被掠走,要我说,这群抛弃了骑士准则的家伙都该被吊死!”
“确实是个不小的隐患。”莱伦点头说道。
这已是第三波劫掠领地商队的无赖骑士,每年都有游侠骑士背叛忠于领主的誓言,逃亡深林,或加入匪帮,或自建一个全新的祸害团体,在缺少准则和骄傲约束下,贫弱村庄的民兵们,完全不是这些身披鳞甲甚至全身板甲的无赖骑士的对手,并且缺少行为规范的骑士,难免堕落于混沌邪神的怀抱,沉迷色孽的纵欲,或痴迷于恐虐的暴力,血淋淋的献祭惨案,一例又一例。
“要想一劳永逸解决他们,完全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我有个建议,扩充麾下游侠骑士的数量,编队形成强大的骑兵力量后,无赖骑士们自己就会退却,再不会染指一步。”尼卡斯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他接着说道:“毕竟谁都畏惧力量,尤其是这群朝不保夕的亡命徒,把他人性命视为草芥,极度爱惜自己的存亡,真遇上难啃硬骨头,我敢打赌,无赖骑士一定转头就走。”
“嗯。”莱伦摸着下巴,他倒是认真思考起这个问题。
帝国以军纪和庞大多样的军队,才得以称霸于人类诸国,相较于灰色山脉对面的骑士王国,他们拥有整个旧世界最强大的重骑兵部队,每一座村庄都有成建制的游骑兵和征召骑兵,追杀逃敌自然是拿手强项。
虽然在战斗中,帝国可以从远程武器、重炮、步兵质量还有战术上取得最终胜利,但是骑兵质量上的短板,依旧是不小弊端,对游迹于深林的无赖骑士,主动出击的成本过于高昂,所有贵族领主对这些家伙颇有些无可奈何。
“嗷哇哇!!”
一行骑士前行中,数头麋鹿从前方不远处的灌木丛中跃出,紧随其后的半狮鹫菲尔诺斯也从山路一旁蹿动,它正在捕食猎物。
胯下战马不可避免的陷入惊慌,喷出鼻息,刨动蹄子,类似于普通人和贵族的区别,半狮鹫天生就克制动物。
“侓侓侓~”骑士们不得不握紧手中缰绳,专心安抚马匹,马惊了的后果很严重。
片刻后,菲尔诺斯的尖喙叼着半截麋鹿,从树丛中走出来,前肢末端,锋利如匕首般的狮爪滴落猎物的鲜血,雄鹰般的锐目注意到莱伦,它扭头叼着猎物靠近王国骑士。
虽然知道这头半狮鹫是领主的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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