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哪里有力气干活儿?
方荻花作为丈母娘自然要关心女婿,就常叫过来吃饭。
今儿闺女回来,那更要叫的。
许诗华和陆老爹一起回来的,还拎了一些乌米,其实就是得了黑穗病的玉米,不少人家都拿回去加点酱拌拌当个菜。
陆家是不吃的,都是直接喂猪。
许诗华进门跟大家伙儿打招呼,伸手就把儿子抱起来举高高。
快快被逗得嘎嘎笑,抱着他的脖子一边叫爸爸一边糊他一脸口水。
许诗华就笑起来,扭头去看陆合欢,小声道:“走这么多天也不写信回来。”
陆合欢瞅着黑了两圈的许诗华有点恍惚,总觉得许诗华看起来有点变样儿了,不如以前白皙俊秀,甚至可能因为天天钻玉米地干活儿,脸上被玉米叶划破很多细小的伤口看着有点粗糙。
若是以前她第一个念头是:哎呀,他受苦了,我好心疼。
现在却是:他以前就这么糙吗?他好像没以前好看了呢?
她笑了笑,伸手把快快从他肩膀上接过来,“这么近写信浪费,反正大哥也常去,有事儿带个口信就行。”
许诗华打量她几眼,“采风的地方太阳挺大呀,你瞅着跟我们下地似的都黑了一圈。”
快快捧着陆合欢的脸也往她脸上糊口水,“亲亲,白白。”
陆合欢心里还有点不是滋味,以前许诗华从来不注意她白还是黑,丑还是俊,好像跟他没关系一样,现在好不容易关注她一回儿,她却……不像以前那么激动甜蜜了。
她抱着儿子,惊慌地发现她在许诗华面前破天荒地有些局促起来。
以前他是她的偶像,她崇拜仰望的对象,想到他心里就泛上甜蜜,见到他就不由自主地欢喜。
总有一种哪怕相隔千里,跋山涉水,她也要走到他身边的孤勇。
现在明明站在他身边,可他却好像失去了从前吸引她的那种万丈光芒。
没了那些光芒,他……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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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并没有多英俊,比三哥差远了。
他也并没有多有才华,比薛寒山差远了。
他……
陆合欢心咕咚跳了一下,有些慌,还有些害怕,在许诗华伸手要拉她胳膊的时候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许诗华微微蹙眉,愕然地看着她,“怎么了?”
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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