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姆是多年的好友,之前两人作为诗仙公司的科学家一起进行维生素C的研究,并且合作发了大量的论文。
这些论文欧姆大多是第一作者,皮尔内一般以二作甚至四作的名字出现。
但是……公司建立的时候,皮尔内将这个专利申请到了自己的名下,也难怪欧姆这么生气。
皮尔内摆了摆手,笑道:
“不要着急,我的朋友。也许你可以把我放下来,也许我能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
“你最好能!”欧姆将他推开,指着皮尔内的鼻子道,“好,你说。”
皮尔内整了整白大褂,优雅地道:
“听我解释——发论文是为了我们的学术名声,申请专利是什么?是为了能给我们带来足够的经济效益,是不是?”
“那当然。”欧姆摸了摸自己的光头,愤怒地道,“你知道这个,还占了我的专利?”
“不是的。”皮尔内笑道,“我们的公司刚刚建立,需要拿出一些足够给市场带来影响的东西,让消费者认识到我们的产品确实厉害,比诗仙更厉害,科技含量更高,这样才能卖出去,对不对?”
“那当然,可是跟这个有什么关系?”
皮尔内微笑道:
“这就对了。也许你不是很服气,但我的朋友,我在社会上的名声比你大很多,这个毋庸置疑,对吧?”
欧姆的脸色一紧,有点吃力地点了点头,默认此事。
没错,他虽然多年前就成立了一个品牌,但他不会经营,只是一个单纯的学者,所以最后草草收场。
而皮尔内不一样,他在学术圈有崇高的人望,算是一方学阀,手下的门生数不胜数,新品牌建立正好需要他的名气。
“是了,我们在宣传中,说这东西是我的专利,大家肯定会认为这是很厉害,很不可思议的东西。
要知道,我们大多数的消费者是完全不懂技术,不了解学术圈的,他们只会按照个人的名气来判断产品的好坏。
你的名气远不如我,甚至不如美尔森女士,如果以你的专利为名宣传,大家不一定会买账。
但以我的名义宣传,起码大多数院线的大夫都会买账,对不对?”
欧姆撇了撇嘴,心道这倒是不错。
毕竟,这公司都是以皮尔内的名义注册的。
但他还是不甘心。
毕竟专利是学术人的生命和保证。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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