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换血而去杀人,倒像是为了杀人而去杀人。当然,出于甄宇厌恶狼妖的这个起点,自己为了报答甄宇这个“人生导师”一般存在的人,倒也不浪费杀人的机会,将其尽数为杀狼妖腾地。
出于自己对杀狼妖的疯狂着迷,以至于后来,都不需要甄宇出手,自己倒是上赶着去抢这份任务。
倒也是为甄宇省了不少力气。
甄宇一直以来,也对“水蛭”极为放心,因为只要是他出手,那么绝对没有一只狼妖能够被抓捕后还逃出去。
以往自己要不是做实验,是绝对不会来这地方的,因为根本没什么必要,有这时间还不如在家多陪陪季辰。
只是这次不一样,这次被抓的可是离轩,可是季辰喜欢的人,可是只万妖之王……
数不尽的理由,充分证明这这只“寄生虫”的与众不同,也给了甄宇充分的理由插手“水蛭”的杀妖盛宴。
而对于这只万千狼妖之一的离轩,在“水蛭”的眼里,自然是没有甄宇重要的,二话不说便将离轩拱手相让,任凭甄宇处置,自己绝无意见。
甄宇从来都是不想这么轻而易举就杀了离轩的。
就在自己要亲自操刀,对离轩进行一场完美的“大手术”时,手中刀尖依然触到了离轩皮肤之时……
不巧的是,手机响了。
那刀子被甄宇保养的很好,由于长时间的打磨,这刀子早已锋利无比,即便只是刀尖轻轻触碰到了被麻醉晕厥还未清醒的离轩背后的皮肤,结果也是见了血色。
有些意犹未尽的甄宇,还带着些气氛的,从兜里将手机掏了出来。
一切的不满却在看见手机上显示的那四个字“公主大人”后,尽然卸去。
向着门外走了几步,甄宇紧着接通了电话……
“你怎么现在才接我电话,都过去五秒了!”
好吧,自己的确过分了,因为从前季辰的电话,自己最晚也是三秒内必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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