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主角帮某人的妹妹,被反派抓去当人质,救出后和主角好上了,话说这妹妹出来得也太唐突了,就两场戏,一场被抓一场被救,就这样似乎还是女主。
英雄救美,大仇得报,大结局。
后半段又有些像是在模仿八十年代的港岛枪战片,吴白鸽那种快意恩仇,这类电影白奎因也看了不少,很熟悉那个味道。
两种口味混在一起,味道真怪!
但是最让人诟病的是,由于使用了手持35毫米摄影机拍摄,整部影片一直处于微微晃动的状态,这活也太糙了吧。
最后一问才知道,克里斯只是挂了个制片的名头,实际都靠执行制片管理,也是韦德马克映像的一位员工完成的。
请来的导演主要是拍摄电视剧的,摄影、灯光、化妆、配乐、道具都是经常和韦德马克映像合作的电影人,特点是便宜,做出来的都是“行活”,对得起价格,但是不够好。
男女主和大反派是在演员工会招来的,女主还因为轧戏,没能参加前期拍摄,其他角色全是克里斯的小弟和朋友客串的,女二号那个被拯救的失足妇女正是克里斯的女友安洁莉娜。
怪不得配角们的台词功底那么差,还有人会对着镜头而不是对手戏的演员说话。
对此,克里斯的解释是,大家都想过一把拍电影的瘾,他不好拒绝,另外就是省钱啊,客串演员只管饭,不发钱。
拍摄地点要么是在不要钱的新泽西南岸海滩,要么是家族罩着的夜店,或者某个朋友的家里。
就这样尽量节省,最后算下来还是花了五十多万美元。
五十万花出去,回本遥遥无期,也怪不得托尼舅舅劝克里斯托弗赶紧把制作公司卖掉。
“这部电影怎么样?告诉你,剧本是我写的,当然还是请人修改润色过的,我不太懂那些分镜什么的……”克里斯得意地炫耀。
就这剧本?
白奎因实在不好意思批评,只能说,电影里枪战戏还挺热闹的。
一旁的科洛夫则抱怨枪战场面太烧钱了,夜店一场枪战戏打碎了几十瓶酒、好几张桌子,朋友家拍的那场枪战几乎把那人的家给毁了。
话说这个科洛夫,在克里斯接管这间制作公司的时候,带了几个小弟进来,本意是培养自己人,希望他们能学点东西,将来在公司里能帮得上忙。
其他人都坚持不下去,或者无法胜任,只有这个东欧移民二代科洛夫,给公司原本的剪辑师当助理,学了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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