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当某地发生地震,当地灾民首先应报告给县令,县令再将其报告给府台道台,他们再上报给本省督抚,最后由督抚上报户部。
第二步,当官员(本章未完!)
第四百八二章 救灾
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派遣勘灾队伍赶赴灾区查看灾情,其目的是摸清受灾情况,并为灾情登记造册,做好统计工作,为后续发放赈灾物资和减免赋税提供依据。
当时的律法规定勘灾人员必须亲自上门落实受灾情况,对受灾程度不同的灾户做好分类,特别要注意受灾极其严重的灾户。
第三步,赈灾的措施有多种,以减免徭役赋税最为常见,有的统治者还派遣医疗队赶赴灾区,有的皇帝以赐钱、赐物为主。
基本上不像我们现代,只要有地震,立即就可以救灾,因为古代根本就没有救灾的能力,有人会问,为什么不让军队上。
这里面有很多的原因,其实军队也上,比如,清朝的时候,特大洪涝灾害,天津及周遭三百余里水深丈余,淮军将领卫汝贵带领2000名战士开挖减河数道,用于分泄洪水,共计70余里,大水得以消弭。
而湘、淮两军在灾前修造和灾后重建方面,一直为百姓所依赖。到民国和建国以后,天津的减河也是一直在挖,至今还有一条特大的泄洪减河,名曰独流减河。
而且中国历史上,除去那些不管老百姓死活的时代,每逢灾难,朝廷都会出动大臣前往督办赈灾各项事宜。附近军队参与救灾在所难免,每逢灾害发生,相关部门会立即行动,全部都有明文规定。譬如任谅作为北宋的转运使,当泗水和汴河洪水时,泗州已经被淹没,“谅亲部卒筑堤,徙民就高,赈以米粟”,任谅亲自带着兵卒筑堤,指挥群众往高处跑,并赈以米粮。
但古代通讯不发达,涉及地震这一类的情况,多半就要靠乡里自救。知府、县令,先保证活着的人能继续活下去,开仓放粮,打压哄抬物价,各处设立粥厂。军队则就近救灾或者自救,因为有的是本身都被压得挺惨。特大地震,如嘉靖三十四年关中地震,史载压死军民八十三万人。
还有就是地震黄金救援时间是七十二小时,这种惨状,要等通报结束,外地军队开进去,几天都过去了,人早就死光了。现有各类高速交通工具,因此军队能迅速出现,这得益于通讯和交通的发达,如不发达,照样进不去。但这不代表古代军队不参与救灾,他们是参与的。
不仅军队要上去,太医院的太医、医生也要上,就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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