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老板?”
“能被我称为大老板的,当然就是赵笠啊。”刘凤兰微笑道。
阿伦很是认真的想了想,然后摇摇头,“你们公司那么多老板,我怎么知道你指的是哪一个?”
“什么你们公司,你现在可是我公司的实习生,你也是我们的一员了。”刘凤兰纠正他的话。
“有什么事情你就直说啊,我准备睡觉了,明天还得上学呢。”
刘凤兰点点头,然后语气略带凝重的说道:“记得我跟你说的吧,平时在生活中,你不能随意跟任何人,去透露你已经签约富真传媒的事情,你外婆和你阿妈同样也是如此,我已经叮嘱过他们了!”
阿伦无所谓的点点头,说道:“反正我身边大多数的人,也没听说过你们公司,就是跟他们说了他们也不会当回事,我还懒得说了呢。”
听着他的话,刘凤兰这才放心下来,之所以一直叮嘱他不要跟别人说这些事情,就是不想让他觉得自己比别人厉害,如果一旦让人知道他已经签约一家月薪十多万的大公司,朋友同学就会开始吹捧和巴结他。
长此以往,阿伦的心境就会出现变化,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这对于他如今三观还没有完全成型的阶段来说,是致命的,绝对会影响到他以后的创作之路。
玲花和曾毅那两个小家伙也是同意的道理,虽然现在就是武江市读书,但同意不允许跟任何人提起,他们已经签约富真传媒的事情。
赵笠的解释就是,让他们经历一个普通人的青春期,让他们感受社会的压力和人心复杂,让他们能有更多的沉淀和积累,这样在他们以后的创作之路上,会有更多的灵感。
“一起长大的约定,那样清晰,拉过钩的我,相信,说好要一起旅行,是你如今,唯一坚持的任性……”
一边想着心事,刘凤兰不由自主的,就哼起了赵笠经常会唱的一首歌。
虽然歌词她大概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除了赵笠之外,他再也没有听谁唱过,当上富真传媒的总裁之后,能调动更多的资源和人手,她也专门去查过这首歌,只是多方打听之后,都没有人知道这首歌的来历。
赵笠也没说这是他的原创,但刘凤兰却怎么都找不到这首歌的出处,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这首歌确实是赵笠原唱的。
当时刘凤兰还调笑他,有经商头脑也就算了,没想到还会搞歌曲的创作,简直就是完美的男人,她甚至都又开始后悔当初选了林武真,而不是他了。
原本哼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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