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机会,自然是要打扮一番的,所以,齐连琛要送的人,十有八九是个女人。
柳儿无声地指了指清漪,意思是说:平时里公子不正不经的,想不到这么有心地想着给小姐送东西。
清漪摇摇头,撇了下唇,意思是:他会给我送东西?才怪,不从我这里敲点榨点就万幸了,莫不是给二少夫人?不可能!这么张扬的有辱家风之事,他不会做,那么,还会是谁?
外间林管家正好也问了句,“不知公子是要送什么人,多大年纪,老奴也帮你参谋参谋。”
可是齐连琛却在此时将目光落在了一个金步摇的上面,“啧,这东西,可真是眼熟地很啊。”
林管家看了,也没有意识到他所说的眼熟是什么意思,只是跟着解释,“哦,公子好眼光,这是本店本批展品里,唯一的一个金步摇,公子可是要买这个?嗯,这个合适年轻女子们佩戴。”
齐连琛抬头瞥了他一眼,继续将目光落在那金步摇上,“谁说我要买了,我是说这个款式眼熟,在哪里见过。”
林管家一听,赶紧为专利版权力争,“公子说笑,你是不可能从别的店看到的,我们东家的这个店绝对是全城第一家有这样的款式,上架不过两日,就算别家想要模仿,也没那么快,没那个时间。”
听他絮絮叨叨地解释了这么一堆,齐连琛开始不耐地摆摆手,“林叔,你好啰嗦,王伯卖瓜自卖自夸,也不是你这样夸的,再说了,我说见过这个款式,又没是说在别家见过这个款式。——好了好了,我自己挑,你该忙啥忙啥吧。”
话说清漪在内间听齐连琛这么一说,不禁想起,那****推大公子去后花园的那天,齐连琛来管自己借钱,而自己当时匆忙之际收起的图纸上的设计,画得正是那个金步摇!
齐连琛口口声声说眼熟见过,想不到,这个人的眼力这么尖,对图案花纹这么敏感。还以为他只是手感好而已。
只希望他不会想起那是她的图纸,更别把这家“琛六福”跟她做相关联想才好。
正想着,那外间的齐连琛突然怪叫一声,“哟,这个簪子好,别致又不花哨,她不喜张扬,就买个简单点的,就这个了,出游那日戴上,她一定欢喜!——林叔,给我包起来,买了!”
闻言,内间的清漪和柳儿又对视一眼。
柳儿挑了挑眉,心说:不喜张扬,可不就是说得小姐你吗?
清漪无力垂眸,心想:不喜张扬,似乎二少夫人这方面比她更合适点。可送二少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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