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送到这里,只是放到了隔壁的小黑屋里,用厉熙爵的话说,这个女人,他要慢慢的审。
不过他正翻开本子,这是简依依带给他的。
里面的文字很文艺,根本就不敢想象是出自于这个恶毒女人的手笔。
他随便翻了几页,看到的大概都是这样的话语。
“多年后令我们兴奋的不再是探索新的地方,认识新的人,而是故地重游,故人重逢。因为那些人,那些地方,记录着你年轻的岁月,或许还沉淀着你对一些永远再也见不到的人的思念。”
“把脑袋埋进水盆里,猛的扎一个猛子。然后再憋足了力气,直到憋不住的时候,再猛然把脑袋从脸盆里缩回来,大口大口的喘息。这感觉就像小时候在河里面猛的把身子沉进去,直到快要不能呼吸的时候再把脑袋浮出水面。我突然迷恋上这种感觉,细细的回味着童年的河水的味道。仿佛在城市里这么久,那站在水里的根渐渐干涸。”
“人生的态度就是:走一走,再往后走一走,看看还会发生什么,能有多好,还能有多坏。不会再坏了,是吗?有些人生来就是要去承担更多的,不管那些人同你是什么样的关系,对你有多好,或者有多坏。可是,我觉得这样很愚蠢哎。”
“因为我喜欢,所以我舍得。我想把这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都送到你面前,只要你想要,不论多昂贵,不论多困难,我都会尽全力。这一辈子,哄你一次,就少一次。”
“神经病吧这是。”厉熙爵忽然咕哝了一句,虽然偷窥别人的隐私不太好,但是他一下子就涨了姿势,原来日记本可以写的这么文艺。
但是这个女人虽然用他的照片做了夹封,但是他根本就没有看到任何关于他的内容。
又翻了几页,依旧是差不多的内容。
“重要的东西会失去,失去了会难过,难过的事情会过去,时间够了就会放下。人生的疑虑徘徊,不是得到和失去。而是,走过的路,和没有走过一样,又不一样。人生最重要的事情是,找到那个最重要的人。”
“雨后夹着微湿的风在马路穿行,沙沙的秋叶出卖了它的踪迹,清晨的街道上鸣笛此起彼伏,当属于每一个繁华都市。它与偏僻小镇不同,喧嚣过时钟划过的每一秒,勉力向这个尘世证明它的存在。而我,早已习惯了在汽笛声海里睡去,在车灯声河中醒来。烟灰天幕下,终日奔波的人呐,也只有在这个时刻,嗅着米粥裹挟奶香,找到一丝归宿和满足。”
“还有繁体字?”厉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