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上。鳞矔不可杀也。
其一,不可使人死非其罪。鳞氏所犯者,款款来迟,有怠于籍田,当废其职;君前跋扈,当罚其金;以红布铺设田垄,使尘埃不触于屐履,此奢侈也,当厉声责。至于起兵作乱之事,未之有也。不加兵于君,不可以刑杀,否则诚如乐大夫言,士人以为国君有规不依,有矩不循,嗜杀残暴,有类于桀纣,或将离心离德,出仕异邦,是舍贤才于敌国而构祸患于父母之邦。
其二,成宽大之名。鳞矔虽桀骜,鳞氏后世未必无忠贞。昔日鲁庄公将死,公子叔牙欲奉公子庆父为君而舍太子般,其弟公子季友忠于国而鸩杀叔牙,设计引外援而破庆父,虽除二人,亦存其后嗣,荐叔牙之族,叔孙氏为官,食采于郈邑;封庆父之族,孟孙氏出仕,食采于成邑。
是以君子争于朝堂,不遗祸家小,咎鳞矔而宽其族,他日鳞氏有贤亦可用之于国,成宽大之名而取一族之材,不失为国家之福。
其三,防未兴之患。今日若以小过而刑杀,他日诸大夫若使君上不满,不知鳞矔之祸患是否降临于一人,唯恐君上以血光染其室,必患一死而索性起兵作乱,即使平灭,国力亦损。今日免一人之死,而安数世之心,使知君道有轨,刑杀有度,使大夫奉社稷而有定心。
其四,威加公族也。夫杀一人,而使公族兔死狐悲,或隐居于四野,或存私心以自保,使公族不为国而穷其力,不为社稷而尽其智,为存家室而有所迁避,非国家之福。明君之道,当以威势,警告公族,去其不轨之行;当以宽厚,抚慰大臣,莫惮不加之戮。如此人心效顺,海内皆服,国乃安。
须知,国家代代有新公族迭出,赶之不尽,杀之不绝,按下葫芦,浮起瓢。唯有此策,可安其众。”
杵臼拜服,当下命人扒除三桓之冠,夺其节杖,刖其左右,罚金而使其还。
罢免三桓后,杵臼又兴致盎然,用五谷、太牢,祭祀农神,祭祀结束后,从国君开始,诸位大臣按照地位的高低,依次来闻闻祭品的香味,再从现场观摩的野人中,随机抽取幸运儿,由他们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吃下去,若有一人吃得样子显得不够幸福,都会被大夫们用眼神瞪下去,活脱脱网红上演吃播的景象。
杵臼又和诸位大臣在田间依次推耒,杵臼白皙细腻的手才使劲往前推一丢丢,围观的大臣就爆发出轰鸣般的赞叹声,然后众大臣也按照次序,一一上前推一把耒,地未稍动,众人却心满意足地结束了籍田的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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