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大人为此悲伤了许久,但战斗紧接而来。在战斗中托蒙德受伤返回,于是我们在战场上缺少了半个大脑,损失越来越重,想要在无限迷宫坚持下去也变得越来越难。但是,我们还是坚持了差不多五年。见到你之后,尼尔大人便下定决心离开无限迷宫,同时进行封城。”
“这五年里面,艾格领主并没有和艾丝苔见面?”
“差不多六年。”马恩说道:“他们吵了一架,估计是因为艾丝苔怀孕了,但是艾格领主没法娶她。”
从怀孕到出生,坚古族小孩一般要在母亲的肚子里住上五年。达贡被送来时,并不是刚出生的婴儿,已经能够吃一些稀粥或者面糊,所以时间上没有问题。另一方面,领主结婚是领地的大事,婚礼需要在坚古城的奥力神殿举行。如果是在野外,找一名奥力神的高阶牧师也能应急,但他们这支队伍没有高阶牧师,于是这条路也走不通。
“艾格领主为你命名达贡·奥力森,并说你是受恩人之托,交给他来抚养。我们和他一直战斗,如果是恩人,我们肯定是一起受了恩情,不可能不知道。只有艾丝苔和艾格领主的私人恩情我们不太好说,这也是唯一的可能。”
“他想将你带在身边亲自抚养,但是接到你之后,我们便连续遇到了危险,整个队伍不得不东躲西藏。你太小,我们找不到奶给你喝,面糊稀粥那种东西也太匮乏。有一次你饿极了,又不能让你哭,艾格领主就用自己的血喂你。”
达贡瞪大了眼睛,泪水滴落下来。
“哭个屁,他受伤了,本来就流血。而且我们很快就杀了头魔狼,你喝狼血喝饱的。”马恩用拳头敲敲达贡的脑门,面带宠溺的微笑,说道:“虽然你饿的时候就哭,比较影响隐匿,但你什么都吃,这点挺好的。我们有面糊的时候先给你,没有面糊就杀怪物喂血,你都傻呵呵地吞了。嘿嘿,你一次没拉过肚子,也没吃病过,真是好孩子。”
能活下来真好。达贡眼前已经有了那个画面:一群在艰苦条件中整天作战的矮人,穿着染血的盔甲,怀里抱着个婴儿,给他喂新鲜刚死的怪物的血。这是养孩子吗?这是培育混血奇美拉吧!
“后来我们害怕把你吃出毛病来,比如长出獠牙或者一条尾巴……”
达贡翻了个白眼。行,你们终于想到这点了。要是继续跟着你们不断吃魔物的血,我应该能凑一身鳞片全身甲了。那是魔物的血,不是山羊、牛、马之类的牲畜,那里面含有地底魔物扭曲腐化法术的影响!唉……
“艾格领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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