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股市开市13年来,头一次出现大批投资者主动放弃新股中签后的交款,承销商不得不大量包销新股,新股发行出现空前危机的情况下召开的。会议已经接近尾声,主席最后讲道:“同志们,本次会议决议在本月底暂停发行新股,届时发布通知时,一同宣布IPO将推行首发询价制度。各部门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和严格的保密工作,否则,将给予严肃问责!”
主席的话简短而有力,大家从他的脸上看不到情绪的波动,更无从知晓其喜怒哀乐。
有必要对证监会主席讲话中提及的IPO首发询价制度做一下介绍:询价制是一种新股发行定价的方式,早先新股发行价的确定,都是由发行人(拟上市公司)和承销商(保荐机构)自行定价,2004年,证监会出台“询价制”,用来确定新股发行价,据说这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在新股发行时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来确定发行价格,询价对象是指依法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其操作流程是主承销商先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区间,召开路演推介会,根据需求量和需求价格信息对发行价格反复修正,并最终确定发行价格的过程。
那么,这个制度的意义何在呢?一是有利于改善证券市场法制环境。市场的核心是价格,均衡的市场价格是由供给与需求方的博弈形成的。然而,一直以来,股票的定价包括新股发行、增发的价格,都是按照证监会的规定操作。由于有法律的支持,政府控制股票定价的行为就被合法化了。实施首发股票询价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发行定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为形成一个市场广泛接受的发行价格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有利于维护投资人的利益。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制度,通过询价、报价,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定价过程,市场供求双方直接协商,按企业质量、市场状况定价,充分挖掘市场对所发行股票的真实需求,并将部分股票配售给参与询价的机构,将其利益、风险同发行价格直接挂钩。通过规定全额交款、同比例配售、申购及配售情况公告、获配股票锁定期等措施,促使了参与询价的机构理性报价,加强了市场对询价过程的监督。且通过询价,使机构投资者得以参与新股发行定价过程,改善了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地位,投资新股的决策将更加慎重和理性。三是有利于实现真正意义的市场化。在新股发行的询价制度下,IPO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再也不能“封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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