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是谁给了你这一切。”
“是您,福斯特老爷。”巴尔默跪在地上,他猛地吸了一口气,之后缓缓地吐出,轻轻地说出这么一句话。
“这就对了,巴尔默。你既然记得,那就要符合做一个仆人的行为。包括你做事和说话,明白吗?还是说,你那愚蠢的脑子理解不了我说的话,而让我告诉你两次?”福斯特傲慢的说道,他连看都不看巴尔默一眼,哦,不,实际上他的鼻孔与巴尔默那高大的身躯是平视的。
“不会再有下次了,福斯特老爷。”巴尔默干巴巴的说。
“哼!算了,我可是仁慈的贵族。没办法,你们这些腌臜的下等人就是这么蠢笨。因此我决定展现我的仁慈而不惩罚你。现在,报告你的发现吧。”说完,他装模作样的在一只做工精美的台桌上展开水雾森林的地图,假装专注的研究着些什么。
‘装模作样的蠢猪!早晚有一天咱们要砍了你。若是咱们这次打赢了,我就在赞米尔劫掠一番逃到桑德雷去,若是打输了我就趁机逃跑,反正再也不会回到坦格尼斯去了。’巴尔默心想。
但是当下巴尔默还不能显露出这种心思来,毕竟身处军队之中他的性命还没法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别看巴尔默五大三粗的,但是作为一个山贼巴尔默也倒是认得几个字,起码会写自己的名字,也能简单的拼读常用书信——这得归功于一个在他小时候曾经救了他的德鲁伊曾经的教授。
至今他都记得那个德鲁伊姐姐对他说的话:“敬畏自然吧,但别恐惧它。当你面对你无法抵挡的威胁时则要顺从它,当你有机会掌握自己的命运的时候你要抓住它——生活和做事也是如此。”
从那时开始,巴尔默就成为了一个处事圆滑,能屈能伸的汉子。表面上他是一副墙头草的老实汉子模样,然而实际上,巴尔默内心总有自己的想法。
当他发现了一种野果子的耕种方法的时候,他勤勤恳恳的劳作,终于迎来一次丰收;当当地的贵族跑来收缴他的果树的时候,他奋起反抗,杀了官兵,但也流落山林做起山贼;当坦格尼斯派出军队来剿灭他时,他与军队打游击,躲进深山老林中逃避追杀;但当盖基特发出征召令时,他又主动带人投降并响应征召,踏上了远征赞米尔的路程。
总而言之,他不介意当个本分的农民,商人甚至店铺老板,也能够做一个有权威,有力量的山贼团领袖;在面临强权时他既能够智慧的与之周旋,又能够在面对绝对力量的悬殊时审时度势,寄人篱下以保全性命。这真是聪明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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