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到违法,从违法到犯罪的变化过程。这些不良行为的少年,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矫治,很容易从不良行为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行为。而这种不良行为的发生,其萌芽阶段大都发生在求学时期。其中,初中阶段是学生最容易发生不良行为的时期,也是最应该引起教育工作者和家长重视的阶段。
究其原因,不外乎有这么几个。
第一,青春期心理特点的影响。初中生刚刚进入青春期,作为未成年人,他们面对紧张的学业,升学的压力和难以处理的人际关系,逆反心理往往有比较突出的表现。升入初中之后,由于活动领域的逐渐扩大和交际圆的不断拓宽,他们更愿意跟朋友呆在一起而不是腻着家人。因为他们感到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了,强烈的成人感和独立意识成为他们重要的心理倾向。他们希望自己能象成年人一样受到尊重,自尊感明显增强,做事喜欢自作主张,不希望成年人干涉,渴望独立,他们对父母和老师之言不再“唯命是从”了,往往嫌父母和老师管得太严、太罗嗦,对家长和老师的教育容易产生逆反心理,进而走向违法犯罪。
第二,家庭的因素。在人的一生中,家庭环境的影响具有特殊意义,父母对子女的影响大于其他人的影响,父母对子女的行为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在生活中我们会发现,父母对孩子给予的心理和物质的照顾过多,尤其是对孩子教育上的要求过多,超过了孩子所能耐受相容忍的程度,对孩子来说往往是一种被强加的、不正常的无形压力,易于引起他们无谓的烦恼,也抑制了他们的独立性和完整个性的健康发展,易产生逆反心理。其次,家长提出要求的方式也会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有的家长对孩子提出要求的方式是居高临下的、粗暴的、命令式的,摆出封建家长式的威风,甚至使用暴力使孩子屈服,不给孩子任何自主性的空间。这些孩子长大以后,对父母的这种教育方式就会产生反感和抵触,而且以后也会以同样的方式来对待别人。再者,父母关系不好也是孩子产生逆反心理的原因。父母长期的分歧、敌对、争吵不休、紧张冲突,会使子女的内心产生严重的焦虑与矛盾、多疑、心神不宁或神经质,甚至导致心理变态以及反社会行为,久而久之也会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三,学校教育的因素。这主要表现在教师粗暴简单的教育方式和集体环境对学生个体的影响。调查可以发现,那些自我形象低(自卑感重)、逆反心理强、容易受不良影响而拉帮结伙、学习成绩又欠佳的学生最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究其根本,其实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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