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见丈夫,女儿的音信全无和误解更是无法释怀的。
于是李元妮努力做一些事平衡着这一切,每天洗好西红柿放在女儿的照片前,每年都买两份教材。
这三十多年她太累了,有些话也说不动了,只有在老房子里等着自己的丈夫和女儿魂。她是老了,这些隔阂也折磨了她大半辈子。
在墓地的这场戏,最终女儿得以理解,作为母亲的李元妮却用短短的几句话带过了这三十二年的痛苦。“我过的挺好的,我要是过的花红柳绿的,就更对不起你了”。
这看似平淡的话却搭上了三十二年的青春,这不得不让人思考,这值得吗?
多数人似乎还不大理解,但是女儿理解了,女儿释怀了,这一证明李元妮的坚持在她看来是值得的。
在宋铮看来,徐凡饰演的这一中国母亲的形象是无比成功的,她的投入表演似乎遮盖了其他演员的光芒,也让李元妮这一角色会深入人心。
她在诠释着一份纠结的亲情,割舍不下,却又拿不起,在细节中无时不刻演绎着真情。
电影的基本框架已经搭起来了,主要的演员也都已经选定,女主角李元妮自然就是徐凡,一儿一女还是和前世的原版一样,分别由李辰和张婧初扮演。
在《唐.山大地震》这部电影里,如果说除了徐凡饰演的李元妮,还有哪个角色让人印象深刻的话,显然就是那个喜欢记仇的女儿——方登。
整整三十二年的时间,她一直生活在怨恨中,因为震后救援中,母亲选择救弟弟而“牺牲”了她。。
三十二年里,她一直记恨母亲在救援的生死关头选择让弟弟方达活下来,其实,在当时那种危急情况下,上天根本就没有给母亲选择的权力。
两个孩子都压在水泥预制板下面,都有生命危险,总得救一个,选谁和不选谁,对一个母亲来说,有什么不同?
之所以李元妮最后让救弟弟,完全是源于中国古老的传宗接代思想,男人死了,是为救她而死,而儿子方达是王家的根苗,对于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普通中国妇女来说,她有选择的余地吗?
如果她不是选择方达,而是选择方登,在中国人的价值判断里,这会是件极不自然和奇怪的事情,在当时是这样,现在几乎也依然是这样。
别说唐山地震发生在三十多年前,就是在三十多年后的2008年,如果再发生类似情况,再要一个母亲做出选择,相信大多数中国妇女,母亲,她们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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