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来我办公室时说起闲话,说张总现在不知道怎么了,花痴一样对着电脑笑,有一回还咬着手指头笑。我想像他那副嘴脸,手也不由自主的伸进嘴里轻轻咬着嘴角含春,搞得我那同事满眼惊悚的看着我,像是见到了贞子。
她指着我说:“对对对,你学得也太像了,难怪所有人都说你们两个是冤家。”
学他?
我没有啊。
可是要怎样解释?同事走了以后,我才敢回他的信息。其实一打开看全都是些废话,可我却喜欢这些废话喜欢得紧。
晚上,去给淮平买东西。挑鞋时,他和我意见不同,营业员问给多大的孩子挑,我们异口同声说十六岁,营业员说那还是听爸爸的,父亲知道男孩儿喜欢什么。
我的尴尬癌又犯了,他却一脸不以为意。
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吃过饭回到家累得有点虚脱。我让他走,他不依,说借个卫生间吧,我冲了个澡。借完了卫生间他湿辘辘从里面出来,扑过来,说借个女人用用吧。
我说不借。
嗯?不借?
不借。
可不借不借的到最后都借了。
身体轻车熟路,很想那一秒就那样凝成一生。刹那即是永恒,从前不懂,刹那就是刹那,刹那就是须臾,跟永恒粘边吗?
直到那刻才懂。
遇见张若雷以后,我像重活了一回,遇见了无数生命中的第一次。
我抚摸他棱角分明的眉骨,手在他手背上找不到支点。他含糊的在上面叫我的名字,一遍又一遍,仿佛能叫到地老天荒。
生命是个长程不错,可生命重质不重量,别跟我谈永远,别跟我谈以后,我不想谈。
我把手伸进他头发里,仿佛一场穷途末路的欢爱。
去看淮平,定在两周以后。
这中间我们几乎寸步不离,每天早晨一起上班,每天晚上一起下班,中间还要一起中饭。有时我也想,不晓得他什么时候会开始厌烦我;不知道他会否为我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从此不再荒唐;不知道我们两个人会不会真的有以后。
一天在电梯里遇见了张家老太爷,我们正手挽手,遇见老爷子,他和我都不自觉把手分开,但我总感觉他是比我快了那么0.01秒,那0.01秒成了我心中的刺,尖锐且直接的刺痛了我某根敏感而脆弱的神经。
我一直以为他或许对我是真的,男男女女在爱情里谁没玩儿过猜心的游戏?我猜在他心里多多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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