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
云觅摸了摸肚子。
楚不休看向阳光正好的天空,觉得她可能担忧大漠来的事儿给担忧过头了?
“下雨前的风,总是夹杂着难闻的腥气味。”
——
京郊外。
这支胡商纵使乔装改变了数次可是跟汉人不同的脸庞也会出卖她们的身份。
她们从大漠到这儿走了足足半个月,丝毫都没发现自边关开始就有人一路跟着汇报行程了。
这里跟天天出门便是黄沙的地界一点儿都不同,说是琼楼玉宇不足为过。大漠中难见的集市这里随处都有。精致的首饰,脂粉,吃食应有尽有,那些漂亮如同彩云一般衣裳让人爱不释手。
满秀选择了低调行事,可是大漠皇室贵族的身份还是不能让她跟平常人一般下马行走,便让人打马牵着在京城闲逛。
“难怪拉卡冒着大风险也要来京城。”
满秀骑着的马名为雪姬,论谁一看也能知晓这是难得一见的汗血宝马。她一身红装,脚踝上束着小铜铃,马晃时,那铜铃便响。
她那张脸猛地一看跟燕无归确实别无二致,可是细细观察就能瞧出,燕无归毕竟是个男子之身,少了几分阴柔,多了几分线条刚毅。她眼角没有泪痣,笑时也少了梨涡。
毕竟是大漠上出了名的泼辣子长公主,傲气倍现。
想当初满秀听闻要和亲嫁来国朝,打听过一番,说是这儿的陛下是个弱鸡崽,是只会吃喝玩乐的废物。
满秀自诩是大漠的鹰,鹰是不会瞧得起不如自己的东西,除非,它是猎物。
所以,满秀跑了。
她自觉地能配得上她的,该是这大漠里最出色最壮实的汉子。只有这样的人,才有资格跪在地上仰视她,将她奉为女王。
但是她错了,错的离谱。
她跟人私奔的这些个月,只有她自己知道到底经历了什么。
那粗鲁到半分人情味都没有壮汉,喝醉了酒便会打她,羞辱她。
男女之间气力的差异让她连还手逃跑都做不到。
这就是她选择的生活,牺牲了高高在上的位置,跟这样一个男人在一起。
他将自己的尊严踩在脚底,碾碎。
满秀在他的酒里下了毒。
她根本无法想象跟这种男人过一辈子会是怎样的下场,而他若是活着就会走漏风声。
她是高高在上的人,绝对绝对,不要被人听到这么卑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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