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这个可能性极低。所以包括警方在内,这起案件的凶手百分之一百,一定是一位男性。
侧写的1-4条,都来源于对凶手力量的描述。而第5-10条,则是通过凶手的行为来做出的推论。因为凶手行凶的过程很冷静,在黑暗当中,一刀就结束了胡杰的生命,这说明他是一个极度自信甚至到自负的人。他确定这一刀下去,胡杰一定会死在床上,那么胡杰就一定会死,不用再出第二刀,甚至不用再检查胡杰是否死掉。凶手行凶的过程一定很短暂,从床底下出来杀死胡杰后,就从容地清理案发现场。这说明凶手对生活是有规划的人,所以一定有一个稳定的工作。
如果凶手不是一个有规划,一个很自律的人。那么他也不会这么仔细且认真地清理现场一切可能存在的物证,甚至连踩在防盗网上的脚印都会一一清楚干净,这已经成了一个生活习惯,几乎可以说是自律到了一个变态的地步。
人们去观察生活的话,就有可能会发现。那些不修边幅,房间很乱,对自己没有规划的人,在打扫卫生的时候,也一定会敷衍了事。顶多就是将地板随便拖一拖,床底下根本就不会管。
而且这样的人一定有长期手yin的习惯,因为他们控制不住自己,自身的制止力极差,这种人一旦沾上烟瘾、毒瘾,就很难摆脱。
但胡杰案的凶手不是这样,死者的房间清理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没有一点杂乱的感觉。
这样的人,绝不非一个敷衍了事的懒汉锁能够做到的。
因此,周运凯觉得这个侧写,八九不离十。而关于职业方面,他更倾向于医生。想想也知道,在屠夫和医生之间哪个会更自律更有洁癖,正常人都会倾向于医生。医生所处的环境,细菌滋生,其实比屠夫所处的环境脏很多。想象一下,一个拿手术刀的外科医生,每天要面对如此脏的环境,怎么可能不喜欢自己身上更干净一点?再加上能考上医学院的,哪个不是成绩优异的优等生,如果不自律,没有规划,又怎么可能有好成绩考上好的医科大学?
就如同张邵安和周运凯本人,其实就是这种真实的写照。去观察他们的房间的话,你会发现他们的房间非常整齐干净,而哪怕刘赫的房间看上去很乱,但其实乐器的摆放也很规律,没有灰尘,一点都不乱糟糟的。
再看看黄安文范磊他们这些不喜欢读书的人的房间,书桌上肯定是厚厚的一层灰。书本也不经常看,也不整理房子。即便干干净净,也必然是做家务的母亲在帮忙打扫。
因此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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