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事情,就是员工之间的那耳语。
那小艳,一个在小琪走前进来的人,是店长李如花的跟班,算是心腹了吧!
从某种意义上讲,是那小艳来了,然后顶替了小琪的位置的。
小艳是跟着店长李如花,好像是同个地方的人,也关系很好,自然店里招人不顺,她心有打算,最后带小艳过来了。
提起小艳,徐玉也很火大,她是脸皮厚成墙的人,有次过分的那种是什么,来个客人说回头的,自己没注意而已,拆穿了,也简单“喔,认错了。”然后了事。
店长李如花倒是说道自己,不应该在顾客面前问这些事,都是私事,给顾客影响不好。
但是当天来没来第二次,也就是进店,顾客肯定清楚啊,那天人不多,徐玉记得没看见这生面孔的,但是小艳坚持说她自己回头客,本来自己轮位的客人就这样看着她带走的,还嬉皮笑脸说自己记错了。
自己肯定要问问顾客,不然这事实怎么说清楚!
但是店长李如花也是打马虎眼,那顾客买了件衣服,也没算自己业绩,也就这样了事,徐玉自然气。
再说又是自己斤斤计较了。
这些火真是心里憋着在,难受。
而且这小艳来没多久,倒是仗着店长李如花的“偏心”而更加点放*肆*。
如果说别人这样明目张胆抢来*客*的话,那她可以做到睁眼看着,嬉皮笑脸,扯理由抢,但是你生气,她还喜笑颜开的。
你有时甚至有点不知道再生气怎么的么?
就像刚刚说的这事,她会自己说“喔,认错了,认错了,抱歉,下个顾客你*接(*接*待)*!”
她会道歉,会抱歉,甚至是跟你拥抱,表示友好等的那人。
让你有时觉得再计较好像自己不对了。
别的人往往不会这样承认,事实,但是如果事实摆在面前,小艳会和很顺口道歉。
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但是她转眼还是做类事的事。
在告前夕,也有件很刻骨的抢单事件,也是徐玉心理火苗高涨的那次,所以没多久发工资又这样扣钱,算是一起来了,所以徐玉才不得已下策的。
谁会想撕破脸皮,做告自己上司的事呢!
而那件事很简单,就是小艳再三在同一时间来的两三次顾客,不是朋友,就是回头,反正就是不让徐玉接,然后都有顾客接待在那介绍衣服,成交,徐玉一个也没有,自然很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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