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沿着陆方宁喜欢的东西,一路往下拓宽开来,便一定能找寻到陆方宁内心真正的渴望,到时就可以以此“对症下药”。
“多没关系,你先说说看。”
“我喜欢烧烤、火锅、汉堡包、披萨、烤全羊……”
陆方宁这如同报菜名般讲了一大通,差点将老太太给气昏过去。
她还以为陆方宁会说出什么明星,或者官职之类的,没想到她竟然碰上了一个吃货,并且还属于只知道吃的那种。
“那,那你想不想尝尝这世界上最美味的佳肴?”
“最美味的佳肴?例如?”
在听到老太太的话后,陆方宁眼睛都亮了起来。
此生唯有两样东西不能辜负,一个是床,另一个便是美食。
人这一生近乎有一半的时间与床有关,至于剩下的一半,不是在吃东西,便是在前往吃东西的路上,所以这两样东西最不能辜负。
瞧见陆方宁如此兴奋,不禁令老太太感到一阵欣喜。
只是她与现世脱节太久,她也不知道外面如今有什么最好吃的东西。
“红烧排骨?”
“唉,这算什么最美味。”
在听到最美味的佳肴竟然是红烧排骨后,陆方宁不免长叹一口气。
并不是他不喜欢吃,恰恰相反,他十分喜欢吃。
可若是红烧排骨便是最美味的话,那他的人生岂不是也就失去了意义?他都已经将这“最美味”吃了好几种做法了。
那种他所渴望的顶级菜肴,难道不应该是他还没有吃到的嘛。
瞧见陆方宁如此失望,老太太有些意外。
她着实没有想到,这失去父母的可怜人,竟然还会对红烧排骨感到不屑一顾。
“那,那红烧肉呢?”
一想到诱人的红烧肉,老太太便坚信没有人能抵住诱惑。
然而,陆方宁却依旧提不起半点兴趣。
红烧肉由于太过出名的缘故,陆方宁早早地便领教了它的芳香,如今这年头,他都已经吃到够够的了,完全没有当初的热爱。
“这都已经吃腻了。”
“你是啥家庭,竟然连红烧肉都吃腻了。”
“现在外面饭馆里都有,一盘也就四五十块钱,当然味道好的还会更贵。”
“四五十?”
老太太当即瞪大了眼睛,四五十那可是不小一笔巨款。
遥想当年,他们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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