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菜的技巧,是只要一两顿火锅就可以练就的么。让我来告诉你吧,我可是在过去的十年里和一位‘一生之敌’不断切磋才能达到如今这种高度的。”
每每想起那位能够和自己在餐桌上大三百回合不分胜负的男人,欧阳未白就有些唏嘘不已。
啧,上次和他吃饭已经是半年前了,那一局自助烤肉也是半斤八两的样子,今年暑假得琢磨个机会再约一把。
“什……什么?!”哲伍已经被欧阳未白的气势吓得说不出话来了。
欧阳未白语气悠悠地说道:“现在我,用一句‘技进乎道’来说也毫不过分吧。”
“竟然……已经这么恐怖了么……”哲伍看着自己碗里的几根菜叶子,面色忧郁一脸低沉,看上去受到的打击不小。
“锅又开了,放肉放肉。”欧阳及时提醒道。
“肉?!”听到这个词的哲伍立马又变得元气满满,“啊啊啊——!这次我绝对不会再输了!”
“咚——!”
不出所料,哲伍的脑袋又被锤了一下,当然了,锤他的人依旧是老麦。
“哇啊!老麦你干嘛又捶我?!”哲伍抱头哀嚎。
“笨蛋,刚下进去的肉怎么可以直接吃!没有熟的肉只会让你拉肚子!”老麦一边说着,一边把拉面放了进去,“肉和拉面一起煮,味道再好不过了。”
拉面是超能斗士刚刚现拉出来的。
总感觉一个充满战斗力的精灵做这种事情,充斥着各种说不清的违和感……
“我又不是不知道,我只不过是想用筷子把肉涮涮而已啦!”哲伍立马为自己叫屈。
这里要特别注明一下,此处所提到的肉并不是精灵的肉,而是一些家畜的肉。
这个世界上有两类智慧族群,一类是人类族群,另一类就是精灵族群。
从理论上来说,两类族群在发展潜力上差距其实并不大,只不过一个建立起了文明,步入了现代社会;而另一个有着强大的力量,至今任处于原始社会罢了。
因为互相认可彼此的智慧和力量的原因,这两类族群彼此之间并不会去吃对方,智慧物种不吃智慧物种,是对智慧族群本身最基本的尊重。
这种心态应该和人们抗议吃狗肉有点相似,不单单只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养狗作为宠物,还有重要的一点是因为狗这个物种本身,确实很聪明。
如果你养了一只很聪明的狗,你让它拿鞋它就去叼鞋,你让他找皮带它就去叼皮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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